士大夫是對東亞古代官吏,在社會上具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之統稱。這是一個精英社會群體,官員選拔制度(科舉制度)是其形成的制度保證。他們既是國家政治的直接參與者,同時又是東亞上層文化、藝術的創造者、傳承者。這是漢字文化圈具代表性的一個社會集團。
精神淵源“士”,上古稱封建統治公職者之稱、為封建階級之一。商、西周、春秋為統治官臣階層,多為卿大夫的家臣。春秋末年以后,逐漸成為統治階級中專業與知識分子的統稱。西周時代,士為封建制度下的一種階級身份,在卿大夫之下,庶民之上。
提出“士”的理論標準的是孔子。《論語·子路》子貢問:“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孔子答曰:“行己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論語·泰伯章》:“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遠乎?”,這就是說,重視道德操守、嚴于律己、忠君愛國的人就可以稱為“士”。士”和“君子”的概念有時基本上是重疊的,若細分,則“士”的德行修養要比“君子”略低,也可以說“士”是有志于成為“君子”的人。
荀子對“士”的分辨更為詳細,他所謂“古之仕士”“古之處士”(《荀子·儒效》),便是清流。荀子對士最明確的要求是“從道不從君”。士參與政治,要以儒家的基本價值追求、仁義之道為依歸。這亦即孔孟在荀子之前所確立的基本士則:士志于道。[1]
這種“士”的精神,在實踐上可以是“俠士”。如刺殺秦王嬴政失敗的荊軻,在出發前就立下豪言:“風瀟瀟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這種為了君王托付的使命,不惜付出生命代價的豪邁氣概和高潔品質被作為精神典范。這和孔子的主張也是一致的。
春秋戰國群雄割據,戰亂頻繁。各國有名有錢的諸侯貴族,如春申君、孟嘗君等,都以“養士”為時尚,最多時可達數千人,還互相攀比炫耀。“毛遂自薦”的典故說明,當時的“士”并沒有特別的標準,泛指具有一定才能的民間人才。他們往往出身于貧寒之家或沒落的貴族,靠自己的一技之長依附于貴族,為他們提供各種服務。有著書立說的學士,有為知己者死的勇士,有懂陰陽歷算的方士,有為人出謀劃策的策士等。甚至是自稱有才,也可以說服貴族,成為“士族”之列。如:荊軻為燕太子丹刺秦王、馮諼客孟嘗君、蘇秦連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