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沈丘大地歷史悠久,文化底蘊豐厚,孕育出無數民間藝術之花,在這些爭奇斗妍的民間藝術花叢中,有一朵最引人注目的奇葩,它就是起源于沈丘縣槐店鎮大胡同(今五福街)的原生態民間舞蹈——撲蝶舞。經過幾代傳承人的不斷發掘、整理和編排,隨著時代的發展,它被賦予了新的內容,增添了新時代的內涵,演變成“花香舞蝶”,更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喜愛。撲蝶舞以一對戀愛男女為劇情元素,男女主人公沖破封建社會的層層阻力而最終結合,表達的是一種抗爭精神。撲蝶舞將舞蹈、戲曲、走步和表演等項目完美地揉合在一起,形成了其獨特的藝術魅力,撲蝶舞最早由湖北的蝶舞引進而來,每年出現在規模盛大的春節、元宵節及重大的民間活動中。撲蝶舞作為一種民間舞蹈藝術形式,在全國只有沈丘縣槐店鎮遺存,是一種稀缺的原生態舞蹈,多次獲得國家和地方文藝大獎。
起源于動人的愛情故事
撲蝶舞又稱“放蝶”,長期流傳于豫東廣大地區,其復雜的表演方式和曲折的愛情故事令人喜愛,在豫東地區聞名遐邇。
關于撲蝶舞的起源蘊藏著曲折動人的愛情故事。據表演撲蝶舞的老藝人李可發、李可敬和現任撲蝶舞的第四代傳人李家林等傳承人講述,在清朝嘉慶年間,沈丘縣槐店有一個富家子弟名叫王芯(1818——1889年)。他自幼聰穎好學,飽讀詩書,但卻非常厭惡官場的人心險惡和爾虞我詐,悖逆父訓而不求仕進。王芯終日醉心于琴棋書畫之間修身養性,雖屢經其父酷責,王芯卻依然我行我素。王芯經常遠游,以藝會友,切磋技藝。一日,他行至湖北漢口東一尼姑庵遇一尼姑舞“放蝶”來招徠香客。該尼姑年方十八,雖青衣素面,但體貌嬌美。王芯頓時為該女尼的容貌和絕技所傾倒,遂留在庵內,求尼姑授“放蝶”絕技。日久生情,二人情投意合,通過二人的努力,女尼終于沖破各種阻力跳出了佛門,隨王芯回到槐店家中結為伉儷,兩人常以“放蝶”為樂。
王芯博學通藝,在舞“放蝶”的過程中,他發現“蝶舞”雖動作情節簡單,如加以改進賦予它思想內涵,卻有廣泛表現空間。于是,王芯便以自己與尼姑的愛情為原型,把男女青年沖破禮教、向往自由的故事情節加入舞蹈中,并更名為撲蝶舞,形成了一個有人物、有故事情節、有圓滿結局的故事舞蹈。撲蝶舞的動人之處主要描述的是一對男女青年的非常愛情情節:一個富家子弟愛上一個不該愛、不能愛的女子——尼姑!一個青年女子出家為尼,本來堅守著六根清凈,斷絕塵緣佛家理念,卻又邂逅情緣而墜入愛河,顯得有些叛逆佛門。他們的愛情為社會禮教、倫理世俗所不容,被視為大逆不道、不貞潔的浪夫淫婦,當時的社會環境使人們對其極盡鞭撻,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他們懷著對愛情的美好向往不畏不懼,勇敢地沖破封建枷鎖,相親相愛,而最終結為伉儷。撲蝶舞的創始人王芯形象地把女主人翁喻為蝶,男主人翁喻為放蝶者和撲蝶者。蝶在花叢中或靜立花蕊,或翩翩起舞,或誤入蜘蛛網,奮力掙脫,破網展翅飛翔,飛向憧憬的王國。蝶與人若即若離,時而撲入人懷,時而離人遠去,離時無影無蹤若隱若現。當人在絕望中,它又突然翩翩而至,引人撲捉。撲蝶者在綠葉紅花中追跑、騰跳、撲閃、跳躍,時而躡手躡腳小心翼翼地雙手捧蝶,時而狂奔猛跑,乃至撲獲后則倍加愛護地撫蝶、看蝶、親蝶,繼而心花怒放、興高采烈忘乎所以地擁蝶狂吻。整場舞蹈動作熱烈奔放,剛柔兼備,動靜相濟,活而不流,樂而不淫,質樸自然無矯揉造作之態。撲蝶者熱烈適度,風韻美麗而不妖,自然逼真,潑辣執著,雅趣橫生而不媚,高尚純潔,幽默詼諧。放蝶者天真爛漫,活波可愛,活得發瘋發狂,無拘無束,勇敢執著,情憨意癡,至真至純,把人與自然混為一體,達到了抒發情感的入化境界,蝶舞的形式表達出一場曠古空前的動人情緣。
歷代演變傳承至今
撲蝶舞的主要內涵反映了在封建社會里的人們不甘忍受封建社會的統治、封建禮教的愚弄、封建倫理的束縛,對自由、自主、和諧生活的渴望與追求,反映出人民的抗爭精神,是一個具有叛逆精神的原生態舞蹈。正是因為這個舞蹈具有叛逆性,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王芯夫婦一直不敢將它示人,只是自己在家中研練自娛。直到1888年,王芯已成為古稀老人,自知來日無多,不忍心將凝聚自己畢生心血的撲蝶舞隨自己埋入墳墓,于是就物色了槐店大胡同的鄰居李元峰(1861—1929)為徒。李元峰家境殷實,自幼飽讀詩書,精通文藝,他與王芯一樣,唾棄仕途,平時樂善好施,被鄉鄰尊為“二先生”。“二先生”與王芯志同道合,為忘年之交。當王芯70歲時,也就是去世的前一年,把撲蝶舞傳授給了李元峰。從此,李元峰成了撲蝶舞的第二代正式傳人。
1889年,71歲的撲蝶舞原創者王芯在家去世。李元峰在得到撲蝶舞的真傳后,便邀同窗好友練習切磋,并在此基礎上加以改進,使其舞蹈語言更為豐富,更具有觀瞻性。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國際國內局勢動蕩。以慈禧為首的保守派和以光緒為首的維新派拉開了政治斗爭的序幕,朝野之間改革浪潮日高,特別在知識分子之間,反封建、反專制風靡全國。李元峰也卷入了這一浪潮之中。他與舞伴幾十年來迫于封建禮教的壓力,撲蝶舞一直是“藏在深閨人未知”,不敢對外宣示。適逢動蕩年代,他們發現時機成熟,應該把它推向社會,在民眾中公開表演,用此舞蹈形式向封建禮教宣戰。于是就在這一年的元宵節,在槐店街頭微弱的燈光下,一位放蝶老翁放出了第一只蝴蝶,四位公子哥打扮的撲蝶者開始了妙趣橫生的撲蝶舞表演,這就是撲蝶舞的第一場公開演出。撲蝶舞的公演一時轟動沈丘城鄉,深受人們的歡迎和喜愛,其影響力很快波及周邊縣市及豫東皖北一帶。從此,撲蝶舞就成了槐店每年燈會必出的節目。他與其他民間舞蹈有所不同的是,他們演出一般不在白天,也不參加踩街和拜門,而總是選在夜晚表演。后影響越來越大,曾應邀到公館、官衙表演。老藝人李可敬就曾到淮陽、項城縣衙演出。
1927年,繼李元峰之后,“放蝶”絕技已第次相傳呼金明、李家林、張建營等五傳人。因王芯、李元峰、呼金明三代放蝶藝人均無子嗣,所以在沈丘境內有玩放蝶之人無后代的傳說。到第四代傳人李家林有了子女后,此種被封建衛道士利用的破壞傳言才徹底告破。
傳承藝人漫話“放蝶”
據撲蝶舞的第四代傳承人李家林和第五代傳承人張建營介紹,撲蝶舞有其固定的舞蹈套路、情節和成熟的技藝。在演出時,先準備后走步,動作有先有后,有收有放,有動有靜,剛柔兼濟,活而不流,樂而不淫,質樸自然。演出地點以夜晚燈光下廣場,或舞臺上為主,不走街,不拜門,形成自身獨特的程序特征。撲蝶舞的伴奏音樂、曲牌,一般采用當地流行的嗩吶、笙或民歌小調。因此說撲蝶舞不僅能與民歌小調相互融合,也能與現代音樂和諧相伴。
傳承人李家林說,他從十幾歲時就開始表演撲蝶舞,其間也受到過家人的極力反對和世人的冷嘲熱諷,因為在人們眼里,王芯、李元峰、呼金明三代放蝶藝人均無后人,撲蝶舞在當時被傳說是“禁舞”,誰沾染了就無后人,但李家林還是像王芯夫婦一樣沖破阻力將藝術傳承下去。直到李家林有兒有女,撲蝶舞是“禁舞”的這種謠傳才不攻自破。
但令李家林最為感慨的是在表演撲蝶舞時動作難度較大,幾十年來,他在表演撲蝶舞時摔傷胳膊腿上百次,其中去年在表演時摔傷最為嚴重,表演時小腿被摔成骨折,在床上躺了3個多月還不能下地。表演的難度之高可想而知,這中間除了對藝術的鍥而不舍地追求之外,更多的則是想將這一稀缺的民間文藝傳承下去。
李家林談起撲蝶舞的表演如數家珍。撲蝶舞形式特征分為:小跑步、鴨子步、蹲踢步、放蝶、收蝶,轉蝶六個部分。它的小跑步是一步一拍向前跑。鴨子步則保持八字步全蹲,一拍向前走一步,每步均經旁向前劃弧線。蹲踢步就是站大八字步。放蝶:是將綁有雞毛或鵝毛(代表蝴蝶)篾圍在表演者的腰間,表演者右手握蝴蝶把手,左手握竹篾,雙手于腹前,腳走小跑步。收蝶:緊接放蝶。表演者右手經右前平劃半圓,左手食指、中指伸開,然后右手繼續經左向后平劃半圓,力度、幅度要大些,使竹篾甩回。同時左手食指中指將放出的竹篾捋回并握住。轉蝶:站前弓步或單腿跪蹲,兩手握蝴蝶把手豎立于胸前,用腕力逆時針方向轉把手,使蝶上下飛舞。
具體跳法是表演者多在夜間于廣場表演,燈光不能太亮。一位放蝶老翁或老婦手持竹篾制成的蝴蝶,在鑼鼓的伴奏下上場,自由變換放蝶的蔑數,使蝶忽多忽少,并不時地收蝶,使飛蝶忽隱忽現。高潮時做轉蝶,形成群蝶繞身飛舞。腳下以小跑步為基本舞步,進而轉換成風趣的鴨子步,或原地做蹲踢步。所有動作具有靈活性,均由表演者自由編排。而四村姑或四公子則手持粉紅彩扇、芭蕉扇繞蝶嬉戲,跳歡快的舞步。
李家林總結放蝶的經驗和心得是“放蝶要撇開,收蝶要左勒,胳膊順著勁,腳步跟上來”。就是說,放蝶時要使竹篾散開四處開放,呈現群蝶翩翩起舞,飛舞其周圍,忽多忽少,忽隱忽現,放蝶時要突出“動”字,收蝶時雙臂向左一勒,徐徐收完或剩一只綿綿躍動,突出“靜”字:然無論放或收,必須雙臂順動,腳下不亂,步伐協調。只有熟練地掌握以上技巧,才能充分顯示出放蝶老翁樂觀、風趣、詼諧的個性。
李家林介紹,在表演撲蝶舞時,服飾、道具、音樂等缺一不可。服飾是有一定的講究:放蝶者頭戴深棕色鑲黃條的綢料帽,掛八字胡,穿白色對襟中式上衣,扎藍腰帶,外套棕色對襟褂,穿棕色束口中式褲,白步襪,黑布鞋。村姑頭系花彩巾,身穿綠色或粉紅色衣裙,腳穿白布襪,繡花鞋,而男青年要穿公子服飾。撲蝶舞所用的道具主要是特制的蝴蝶、紅彩扇、芭蕉扇。撲蝶舞的音樂分為鑼鼓與曲牌兩部分。鑼鼓使用包括大鼓、小鑼、小镲、大镲四件。曲牌可任意選用當地流行的嗩吶曲牌或民間小調,以木梆子擊打節拍。
表演時,舞蹈與道具音樂等相輔相成,以此來表達出聲情并茂的劇情特色。
傳承“非遺”亟待保護
撲蝶舞自清朝嘉慶年間形成,至今已200余年的歷史。經過200余年來的發展,在全國只有沈丘縣槐店遺存。雖然是從湖北漢口引進《蝶舞》而改編的,但現在湖北漢口當地的《蝶舞》早已失傳。沈丘撲蝶舞以它原生態的稀有性、反封建禮教的思想性、愛情故事曲折的傳奇性、詼諧幽默的娛樂性和具有200多年形成發展的歷史悠久性,得到了各級文化主管部門的關注和保護,也獲得了不少大獎。1953年,沈丘撲蝶舞表演隊代表河南省民間藝術晉京參加全國民間文藝匯演,榮獲二等獎;1963年赴商丘專區觀摩表演,獲一等獎,同年赴鄭州參加全省民間文藝匯演,獲一等獎;1984年參加河南省第五屆民族民間音樂舞蹈匯演,獲舞蹈組一等獎;1989年,被河南省選派晉京參加中國第二屆藝術節群眾藝術演出,榮獲金獎。
撲蝶舞作為國家藝術科研重點項目,被挖掘整理,已載入中國民族民間舞蹈集成(河南卷)。作為撲蝶舞發源地的槐店鎮大胡同組織了以李以善、李贊營、宋長庚、李家恒、李現昌、李現勝、李樹曾、李天鵬等為首的撲蝶舞民間文藝協會,繼承和發展此項民間藝術。目前,大胡同已被縣文化局定為民間文藝生態街,列入市、縣非物質文化遺產。
目前,撲蝶舞的演出依存于當地的春節、鬧元宵等節日和廟會、古會及重大慶典活動的相關民俗活動中,其傳承與發展也與之相關聯。但作為一種民間文藝傳承下去缺乏適合的氣候和土壤。
采訪中,該縣撲蝶舞民間文藝協會的會員們介紹,因表演缺乏必要的經費,每次作為公益性的演出只能由協會成員墊支。而藝術傳承人也很難物色,目前第五代傳承人僅有幾個人,雖然經常物色傳承人,但大多數青少年都不熱衷。
沈丘縣文化局局長王永生在談到對發掘、搶救、保護撲蝶舞時很振奮,他說,撲蝶舞的保護不僅對豐富、完善中華民族民間舞蹈史,及至對世界舞蹈史的豐富、完善,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能促進中華民族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的快速接軌,對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新農村文化建設、弘揚民族民間文化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和作用。【原標題:沈丘撲蝶舞:瑰麗的民間藝術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