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
民國2年(1913),廢府設道,屬河南省豫北道,道治汲縣(今新鄉衛輝)。民國3年豫北道改稱河北道。皆轄新鄉。
民國16年(1927)廢道,實行省縣兩級制,新鄉直屬河南省。
民國22年(1933)2月,河南省劃分為11個行政督察區,新鄉屬第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0年(1941)末,河南省改劃為13個行政督察區,新鄉屬第一區,直至縣城解放。
新中國
1949年5月5日,新鄉和平解放;
1949年8月-1952年4月,設立平原省,新鄉市為平原省省會。
1950年原武、陽武合并為原陽縣。
1952年平原省撤銷,新鄉、安陽、濮陽專區改屬河南省。新鄉市歸河南省直轄。同時新鄉專署遷駐新鄉市,所轄除封丘、長垣歸濮陽專區外,其它各縣均歸屬新鄉專區。
1954年,濮陽專區撤銷,封丘、長垣改屬新鄉專區。
1955年,長垣縣劃歸安陽專區。
1958年,新鄉、安陽兩專區合并為新鄉專區,全境屬之。
1960年,撤銷新鄉、獲嘉二縣建制并入新鄉市。
1961年10月,恢復新鄉、獲嘉二縣建制,同時新、安兩專分治。新鄉市和獲嘉、輝縣、新鄉、汲縣、原陽、延津、封丘歸新鄉專區。長垣縣歸安陽專區。
1967年,新鄉專區改名新鄉地區。
1974年,新鄉市改為省地雙重領導,
1978年1月,又改歸新鄉地區領導。
1983年9月,新鄉縣和汲縣劃歸新鄉市領導。獲嘉、輝縣、原陽、延津、封丘仍隸屬新鄉地區。
1986年2月,撤銷新鄉地區,新鄉市轄新鄉縣、汲縣、獲嘉、輝縣、原陽、延津、封丘、長垣8縣,至此,形成了新鄉完整的市帶縣體制。
1983年,安陽地區撤銷,長垣屬新設的濮陽市。
1988年11月汲縣改為衛輝市,輝縣改為輝縣市,隸屬關系未變。
2004年初,新鄉下轄衛輝市、輝縣市、新鄉縣、獲嘉縣、原陽縣、延津縣、封丘縣、長垣縣,城區四個區中,有三個區進行過更改,更改后的四區為紅旗區、新華區更改為衛濱區、北站區更改為鳳泉區、郊區更改為牧野區,另設高新區、西工區、新鄉工業園區(新鄉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東區。
2006年,新鄉市下轄衛輝市、輝縣市、新鄉縣、獲嘉縣、原陽縣、延津縣、封丘縣、長垣縣,城區設有衛濱區、紅旗區、牧野區、鳳泉區,另設新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工區、新鄉工業園區(新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平原新區(副廳級)。
國家級開發區:新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原新鄉工業園區)、物理與化學電源產業園
省級開發區:新鄉經濟開發區(原新鄉高新區西區),長垣起重工業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