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習俗
2013/9/3 17:08:14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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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古有“六禮”(即納親、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迎親)。隨著時代的變化,“六禮”逐步化繁為簡,遵古禮而不拘泥古禮。
適齡青年男女由媒人說合,確定戀愛婚姻關系。程序是先向雙方家長通報對方年齡、長像及家庭情況,雙方家長與各自子女商量,沒有意見確定見面相人。或在媒人家,或約定一個地方,男女雙方相見并可單獨談談話,俗稱“小見面”。有自由戀愛不用媒人的。
男女雙方同意婚事,,由男方宴請媒人及女方親友,并向女方贈送禮品,俗稱“定親”。“定親”后逢年過節,男方需拿禮物看望女方父母。到結婚年齡,男方商定迎娶日期,俗稱“看好”。“吉日”擇定后,男方備聘禮,寫好婚書,送至女家。女方若無異議,照婚約行事。
迎娶新人多用紫色、紅色、黑色小汽車,用雙數不用單數。娶親車隊不走回頭路,以免邪祟伺機作亂。女娶客一般由新郎的長輩、平輩親屬充任。
新娘出嫁,穿紅色小襖,今有穿白色婚紗的。上車前要吃飯,既不能不吃,也不能“吃光喝凈”。上車時腳不能著地,要踩著矮凳子上車,坐好后換鞋。下車時,由男方的女迎親人(必須是兒女雙全之人)攙下車,接著有人將麥麩或彩色紙屑撒向新娘,俗稱“撒蓋頭”。
拜天地時男左女右面北對天地桌而站,由司儀領拜,拜天地,拜父母,拜親友,夫妻對拜,不磕頭,不作揖,行鞠躬禮。禮畢,入洞房。新郎的妹妹端一盆清水讓新娘洗臉,水里放吉祥物。入夜,在新房內夫妻飲“交杯酒”。
婚后三天,新娘回娘家看爹娘,俗稱“回門”。當晚不在娘家住。
婚姻俗有許多禁忌:男女大相(掐八字)不合不能成婚,謂相克。沒有“立春”的年為“寡婦年”,不能選定婚期。直系親屬長輩去世的當年禁結婚。農歷三月與九月為惡月(亦稱“毒月”、“兇月”),忌定婚;槠诩蓡稳,俗謂“好事成雙”。給新郎新娘套被子、繡枕頭應選在十月,忌九月。結婚用家具及女方陪送的嫁妝,須漆成紅色,忌白色;楹箢^一年正月忌空房,俗稱“正月不空房,空房死個娘”。結婚不過三年的媳婦,正月十五忌看娘家燈,“看了娘家燈,主死老公公”。
責任編輯:C005文章來源:?h信息港(200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