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則重修山間古道的眾籌令引起大家關注。原來,在浙江省臺州市仙居縣淡竹鄉有一條5公里長的古道,當年中國工農紅軍第十三軍曾留下遺跡,如今道路已經少有人走,漸漸荒廢,但道路兩側溪水潺潺、植被茂盛,生態環境甚好。于是當地政府發出眾籌令,擬籌款80萬元,用于重修這條山間古道。
一則眾籌令讓地處偏遠的淡竹鄉廣為人知,同時,也讓當地人了解到家鄉還有這樣一條歷史久、景色美的古道。所以,當地的企業、社會組織以及遠在他鄉的游子看到這則新聞后,紛紛解囊籌款,不求回報,只要“情懷”。10天來,已籌集到資金15萬元。
“眾籌”形式新穎,因此能夠迅速擴大社會效應。其實,發動社會力量保護文化遺產、文物遺跡已非新鮮事,此前就有類似出資認領古建筑的先例。而更為普遍的是,廣泛發展文保志愿者,利用無數條腿和無數雙眼,來保護我國數量龐大的歷史遺跡。
有人出錢,有人出力,社會力量參與的形式不一。可細細觀察就會發現,人們實施保護的對象,多是與自己息息相關的,不論是對家鄉故土的懷念,還是日久相處的依戀,情感認同都是其中不可忽視的因素。有人為了修繕文物傾家蕩產,有人為了保護文物奮不顧身,所有這些,恐怕都要用“感情至深”來解讀。
如今,我們越來越認識到,文物保護不僅是各級政府或文物工作者的職責,而且也是全社會的共同事業。只有當每個人都有保護文化遺產的權利和義務時,文化遺產才是最安全的。因此,應該讓更多民眾走近文化遺產,同時讓歷史悠久、承載厚重的文化遺產也走進公眾的生活。只有如此,公眾才能真心牽掛文物的安危,急切地期待文化遺產得到保護,并付諸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