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哎呀媽呀,地名起得真叫一個亂!費了老鼻子勁,可找到目的地了!
莉培 繪
《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出臺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對“禁止使用外國人名和地名作地名”等熱點問題作出針對性規定
市民、專家建議,加大擅自更改地名的處罰力度,規范有償命名
新華網河南頻道7月31日訊 大河網報道: 昨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獲悉,為規范地名管理,我省出臺《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對目前地名管理中的一些熱點問題作出了針對性的規定。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8月1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登錄河南省政府法制網(http://www.hnfzw.gov.cn)首頁右側的“河南省法規規章意見征集系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和建議;發送電子郵件至:xzfgc@126.com;書面意見傳真至:0371-69699068;通過信函郵寄至:鄭州市金水東路22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法規處,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郵編:450018。
【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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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國人名和地名命名,中不中?
新規:禁止使用外國人名和地名作地名
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地名的命名“禁止使用外國人名和地名”。
觀點A 禁止“洋地名”,利于加強地名管理
省法制辦行政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說,近幾年來,鄭州不斷出現的“洋地名”讓人眼花繚亂,如“曼哈頓”、“威尼斯”等。征求意見稿中對此進行明確規范,有利于加強地名管理,實現地名標準化。
觀點B 用外國地名命名未嘗不可
鄭州市民李先生提出,河南省正在建設中原經濟區,鄭州市也在積極建設國際型大都市,一些地方用“曼哈頓”這些有國際范兒的名字命名,可以提升城市檔次,從心理上縮短與國際大都市之間的距離。
競合地產董事長王東說,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中,僅僅是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國家領導人的名字作地名”,并未對用外國地名命名作出明確規定。
他舉例說,鄭州市有一個小區就叫“普羅旺世”,這個小區參照法國普羅旺世小鎮的建設,去過的人都覺得有異國他鄉的味道,公交車站有一站就是以該小區命名,老百姓也接受這個名字。他認為,只要不違背國家層面的規定,老百姓也接受,全省出臺新的地名管理辦法時,不妨允許部分地方用外國地名命名。
【熱點】
2
直接用人名命名,好不好?
新規: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
征求意見稿規定,地名的命名“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國家領導人名字作地名”。
觀點用人名命名地名可為城市注入歷史、文化元素
鄭州輕工業學院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陳江風說,上海有張自忠路,南京有中山陵,這些地方都是用名字命名。只要符合國家規定,用人名命名未嘗不可。
陳江風認為,雖然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中,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然而,用人名命名地名可以為城市注入歷史的、文化的元素,利于傳承好華夏文明!
“地名的命名只要不直接違反國家的有關規定,動點腦筋,想點辦法,還是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將這件事情做成、做好。”陳江風說,我們可以不采取直接用名人名字來命名地名的方法,倒是可以將每一個與中原有關的名人身上的閃光點來好好總結一下,醞釀一個名稱。例如,杜甫是著名的詩圣,因此可以取類似“詩圣路”這樣的名稱。
【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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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改名全部征求意見,行不行?
新規:重要地名命名、更名都要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尊重地名的歷史和現狀,保持地名的相對穩定,并對具有重要文化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歷史地名實行重點保護。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規定: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征求社會公眾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必要時可以舉行聽證會。
觀點只要和老百姓相關的地名改名,都要征求意見
鄭州市民李先生說,他在金水區北林路住,戶口本上也是這個地址,但是有一次有人給他寄包裹時,寫這個地址他卻沒有收到。郵遞員說,這條路已經改名鑫苑路,一些新郵遞員就不知道地址。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城市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劉社認為,地名更改,影響最大的是老百姓。作為一種純公共物品,地名的命名顯然涉及眾多相關群體的利益,出現多種不同意見不可避免。她建議,不僅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征求社會公眾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只要和老百姓相關的地名改名,都要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尤其是在附近居住的群眾的意見。
【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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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最高罰千元,處罰是不是太溫柔?
新規:擅自命名、改地名最高罰1000元
根據征求意見稿的規定,擅自對地名進行命名、更名與銷名的,“由當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此外,針對一些建筑物隨意命名的情況,征求意見稿規定,如果違規還不改正,“對產權人或者管理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觀點處罰過輕,對相關企業缺乏力度
趙國洲,鄭州市一位普通市民,熱心于地名研究。
在他看來,征求意見稿對地名的命名、更名規定比較詳細,也比較有操作性。但是,有一個明顯的缺點,就是罰則太輕。“擅自命名、改地名最高罰1000元”這項規定,對于存在利益驅動的企業來說,實在是缺乏力度。而廣東出臺的《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則規定,最高罰款為1萬元。
回應罰款不超過1000元的規定,有依據
省法制辦行政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解釋說,新出臺的《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關于罰則的規定,依據是《河南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該《規定》對省政府和鄭州市、洛陽市政府規章設定罰款的限額作出規定。此《規定》第一條規定,“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一千元”。而“擅自命名、改地名最高罰1000元”這項規定,依據的就是上述條款。
【建議】
有償命名愈演愈烈
建議規范
針對新出臺的征求意見稿,記者還采訪了許多熱心于地名研究的市民。
鄭州市民任俊杰說,造成地名混亂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地名冠名權留下來的后遺癥,二是地名命名滯后。
“對地名實行有償命名引發的社會問題,在8年前已經顯露出來。2004年6月,鄭州市地名辦公室專門下發《關于地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稱由于該市地名管理工作沒有針對性的法規條款依據,容易出現管理上的混亂,因此,需要暫時停止地名的有償使用,直至新辦法出臺。但是,2009年7月實施的《鄭州市地名管理規定》也沒有對有償使用地名作明確規定。”任俊杰說。
任俊杰表示,這次全省出臺的征求意見稿,對社會上愈演愈烈的地名有償命名,也沒有提及。他建議,全省可以參照外地,對這種行為進行規范。例如,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就規定,地名的冠名權不得實行有償使用,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鄭州大學商學院教授李燕燕看來,地名有償命名不必一棍子打死,只要不違反當地現有的地名管理規定,兼顧市民的感受與當地文化傳統即可。比如,青島市以社會形象良好、市民認可度頗高的海爾品牌命名道路,也取得了不錯效果。另外,針對地名命名滯后問題,任俊杰建議加強規劃、民政、公安部門銜接,確保一個地名從規劃到做成路標,能夠保持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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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辦法》上世紀八十年代頒布
目前,河南省實施的《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簡稱老《辦法》),是1989年8月份由省政府頒布的。老《辦法》中,對地名的命名、更名的一些規定,較缺乏操作性,并且已經不適應現在的實際。隨著新的《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的出臺,這意味著,實施23年的老《辦法》將成為歷史。
來源: 大河網 時間:201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