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力度,利用開辦知識講座、電視報道、圖片展覽、非遺展演等途徑,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增強全社會和人民群眾的保護意識。
二是大力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活動。利用春節、端陽節、文化遺產日和重陽節、中秋節等民俗節日,組織、舉辦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活動。
三是完善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認真組織申報認定并提請縣政府發文公布固始縣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四是繼續實施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社區、進校園活動,進社區活動達100場,進校園活動達50場。
五是鼓勵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開展非遺項目保護傳承工作。積極爭取各級政府給予一定的保護扶持資金,加大對傳承人的扶持力度,調動傳承人的工作積極性。
六是提前著手做好省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的申級工作,力爭《固始花挑舞》、《漢民族敘事長詩—郭丁香》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同時認真篩選一批具有藝術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入省級名錄。
七是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人員培訓,重點培訓鄉鎮、辦事處文化站人員和民間文藝團隊的骨干人員,全年培訓2至4次。八是堅持保護傳承發展相結合,重點打造以固始花挑舞、灶戲、皮影戲、大鼓書等代表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品牌,積極參加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活動,開展對外藝術交流,為保護傳承固始優秀傳統文化,擴大對外宣傳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