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習俗
2013/9/24 10:02:02 點擊數:
【字體:大 中 小】
家庭結構。清代,濟源人多生活在核心家庭或直系家庭中。平均每戶4—5人。而聯合家庭和家族家庭則限于少數官僚富豪之家。民國初年, 由于人口發展較快,家庭結構變為以直系家庭為主, 其成員由兩代或兩代以上的夫女王及其子孫組成。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人口大幅度下降,家庭結構除核心家庭外, 多數是由非完整夫婦組成的殘缺家庭及獨身家庭。新中國建立后,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家庭觀念的轉變,家庭結構也在發生變化。青年男女一旦結婚,不是年青夫婦要求同父母分居,就是父母主動讓他們另立爐灶, 重建家庭。封建時代的聯合家庭,家族家庭已不再存在,直系家庭也日趨減少。
家庭關系。舊社會是“父為子綱”,子女要絕對服從父親。又由于男尊女卑,女兒無權繼承父母遺產, 因而也不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新社會,廢除了封建制度,逐漸形成了父母與子女在家庭內部平等相處的新風尚。特別是《繼承法》頒發后,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均有贍養老人、尊重父母的義務。無論兒子還是女兒,均享有對父母財產繼承的權力。濟源的老年人多由兒子負責贍養,或讓父母在幾個兒子家輪流吃飯;或由父母自己單獨生活,兒子們分擔生活費和零花錢、醫療費。無子有女者,多有女兒負責贍養。無子女者, 多由村里照顧或進鄉敬老院。舊社會的夫妻關系是主宰被主宰關系。丈夫對妻子有打、罵、休、賣的權利,而妻子則必須聽從丈夫的安排。新中國, 實行男女平等,婦女提高了社會地位, 多數家庭男女平等相處,共同撫育子女贍養老人(包括女方老人),負擔家務。少數家庭丈夫退居次要地位, 由妻子當家做主, 以丈夫為中心的家庭越來越少。舊社會的婆媳關系是統治被統治關系。婆婆在兒媳面前有絕對權威。現在,婆、媳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濟源多數家庭為核心家庭,婆媳分居,各吃各飯,相互關系雖較淡薄,但也有發生磨擦。在直系家庭中,婆媳關系尚好;少數婆媳關系不好的家庭,經調解無效,多分居生活。
責任編輯:C005文章來源:印象河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