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敏,明初閡鄉人。博通經史,聞名鄉里。
洪武八年(1375年)舉秀才,任戶部郎中。十二年升戶部尚書,直言敢諫。推薦耆儒王本等,皆做四輔官。十四年太祖以徭役不均,命敏編造黃冊。范敏擬議,以鄰近的一百十戶為一里,從中推丁多田多的十戶輪流充當里長,余一百戶分十甲,每甲十戶,輪流充當甲首。每年以里長一人率領十甲的甲首應役,稱為當年。十年輪流一遍,稱排年。白此,里甲制沿用不廢。一次,丞相胡維庸宴群臣,一盤金紅軟柿,賓主品嘗贊不絕口,敏則笑著說,此物實非稀果,若到敝鄉秋風起,樹下濡如泥,豬狗皆不聞,惹怒丞相面君旨斬,敏以劉伯溫奏請減罪,削職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