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市陽平鎮東西常罵社火,由來已久,聞名遐邇。罵社火,原來叫“社合”。相傳堯舜時期,人們為紀念軒轅黃帝和嫫母的公德,每年春季都要大舉祭祀活動,用唱歌、跳舞祈禱吉祥,消除糾紛,合作向前。在后來自發活動中,有了好差之別,差的不服氣好的,挑剔好的毛病,好的也不等閑視之,這就出現了罵的成份,罵的成份越多,村社越“合”不來,社合由此演變為“罵社火”。
罵社火,民間謂之,大抵以滑稽取笑為旨。范成大在“三十二韻”中說,“輕薄行歌過,顛狂社舞呈”,章顯罵社火的含義。
盛唐時期,百姓安居樂業。一入正月,都愿喜慶一番,但當時賭博成風,社會不管,爹娘攔擋不住,村民都欲以社火沖垮賭博,當時兩村都規定,敲起鑼鼓罵開社火,誰也不準參與賭博。
兩村罵起社火,忘乎所以,斗罵、斗智,不分勝負,那年從正月開始,一直耍到麥子快成熟時,還停不下來。一村表示“麥稍黃”,一村表示“谷穗長”,都決心奉陪到底,罵“最后一次”。此舉嚴重影響了“豫、秦、晉”三省百姓的生產生活。湖城縣令也的確為此事發愁,便立即給皇上寫了一份奏折,皇上批御后,從長安送至湖城。為了迎接圣旨,兩村共同在河東臨時夯打一土臺,并精心彩裝。就在這一彩臺上,湖城縣令宣讀了皇上的御批。從此,這個土臺就叫“記事臺”。縣令宣讀后還怕記不長久,遂命兩村把罵社火的規定鐫在石碑上,立在河東橋頭處,碑文曰:“興罵不興當場還,從正月十一日開始,十六日結束,東起西落,交替進行三次……。誰若違規,罰米三石。”此碑即“罵社火碑”,罵社火碑后來丟失,不知何人把它扔到東常村張隨定的深井內,至今打撈不出。
罵社火是兩村政治、經濟、文化、人才等,綜合村勢的大檢閱,是綜合性藝術形態,它包括舞蹈、戲劇、雜技、音樂、文學等藝術。
“國泰民安,五谷豐登,民間即耍社火”。罵時,那紅火熱鬧的場面,任何娛樂形式都不能相比。周圍幾百里的群眾,帶上干糧,步行幾天,趕來觀看,陜西、山西、靈寶、陜縣、盧氏、朱陽等地的群眾紛紛而至,人山人海,車水馬龍。正常年景,一般三年一罵。只是大躍進后,罵社火的民俗就中斷了。五八、五九,春節搞“開門紅”;三年自然災害,哪有這閑情逸趣?到了“文革”那些年,罵社火被打成“四舊”;再往后,斗完“牛鬼蛇神”,又斗“走資派”,斗了“小爬蟲”,又斗“反革命”,誰還有心耍社火?三中全會后,土地承包到戶,廣植蘋果樹,豐衣足食,生活溫飽,心情舒暢精神爽,不耍社火,豈不枉活在世!
罵社火,第一天晚上,先組織好本村的罵社火隊,到對方村去罵社火,第二天下午,在本村巷道出社火。近年來,由于陽平鎮政府、靈寶市政府邀請,東西常的社火也赴陽平街、靈寶城去耍罵。
罵社火,內容豐富,項目很多。基本分為六個部分,現將服飾、道具、音樂、舞蹈……,夾在其中,結合下文給予酌情介紹。
一、挑社火
“挑社火”和進行中的“罵社火”不一樣,通常有挑斗、挑罵、挑釁等各種形式,達到耍對方耍社火的目的。從時間來說,正月初二開始,以東常村關帝廟的鐘聲為準。挑社火中一不罵老實疙瘩莊稼漢,二不罵異姓外來戶,三不罵出嫁的大閨女,專挑人物頭、村蓋子、人尖子罵。
從大小上看,東常村六個罵社火頭,約一千一百口人,西常村三個罵社火頭,約六百口人。從富裕程度上看,東常沒有西常富。西常村土地承包到戶,聯產聯心,不再搞那種“干不干,八分半”了。當東常村群眾紛紛要求實行生產責任制時,張支書直搖頭,“硬要一窩蜂,不要滿天星”。也難怪他的腦筋老,其實他有他的苦衷。土改時張支書在分得的土地上,辛苦勞動致富,批他是“三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坑頭”的“忘本”,低標準時,他把土地分到戶,度過了三年自然災害,又犯了“右傾錯誤”……從此認定:“隊不能分小,地不能分到戶”。兩年過去了,西常村慢慢富了,張支書的觀點也慢慢動搖了。
西常村富了,膽子就大了,村小人心齊。樊發財“文革”期間,是造反派頭頭,后又當了革委會副主任。再往后,雖然干部不當了,但仍然是西常村的“社火頭”。那年正月初一過后,他集中了一部分群眾,拿著鞭子扛著耙,趕著一頭牛和一頭驢,敲鑼打鼓到東常村的廟前。此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他拉長聲音喊:“東常村十個隊,為耍社火開了會,有人往前拉,有人往后退,七嘴八舌不配對。張支書,實在笨,不敢定音開啥會?真真是個窩囊廢!”喊完后把牛和驢都套上,揚起鞭子,指桑罵槐地說,“你們大家看看!這牛拉驢不拉,能弄成個球。”
西常挑罵社火三回合后,東常準備回罵社火。東常的“社火頭”初十晚上到關帝廟敲古鐘,鐘聲一響,表明今年罵社火就算定局。
二、罵社火
東西常罵社火,“罵”是一大特色,罵得“怪”遠近聞名。為了罵社火,兩村每次都成立“罵社火組”。組內有罵者,要求口齒清楚,聲音宏亮,罵的巧妙,令人贊嘆;有編者,要求編得押韻,罵著順口,編得快,寫得清。
“罵”是一種藝術,東西常罵社火的藝術人才輩出不窮。東常老一輩罵社火的藝術人才有:屈治申(邦犬)、張成喜、張丙赦、張從、張夫子,后來出名的是:王天鎖、張宏斌;西常老一輩罵社火的藝術人才有:樊百成、樊現德、樊勤、樊文。后來出名的是:樊伴成、樊發財、樊可智、樊書生。解放前夕,樊現德與屈治申前往閿鄉縣城,痛罵王璉(縣長)、劉二旦(名德淵,勾結土匪,橫行城鄉)一通。罵后劉讓他的手下,掂著槍,到處尋找樊、屈二人。屈治申、樊勤、樊文,1947年閿鄉縣第一次解放時任村農會干部,解放軍東進后,三人都被還鄉團殺害,1950年,三人被閿鄉縣政府追認為烈士。
有一年罵社火,東常村的屈某扮的是西常樊某他媽,王某要娶樊某他媽為婦。屈某事先偷藏在樊某家中扮樊母,當拜請隊一到,屈某破門而出,哭哭啼啼地說:“我娃還小,丟心不下,我不能改嫁”,說著就隨王某拂袖而去。此為挑罵樊某不孝之舉。樊某其父死得早,與母相依為命,東常王某把他“母親”娶走了,樊某感到極大羞辱,第二天晚上翻穿皮襖,回罵東常的王某的短處。文革時期,東常村民想耍罵社火,工作組老尚說社火是“四舊”而阻擋,結果社火出的太晚,西常樊伴成前來說罵:十一出了雞上架,十三出了快半夜(ya),十五出了太陽落,看社火人沒背鍋,自立打了小治一棍子,誰叫你半夜出社火芯子。此后東常村找罵樊伴成賭博習性:伴成后場子叫不到,害怕狗旺再點炮,狗旺點炮不保險,害怕炮藥燒著臉,二次叫他他不來,躲到暗處在抹牌(賭博)。
罵社火,貫穿在整個表演過程中。兩村的罵者,分別夾雜在拜請隊伍內,到對方村念祭文、點主。西常給東常屈、張、王念祭文,祭的是狗、貓、豬;東常給西常樊、蘇、賈念祭文,祭的是鱉、蝎、蛇。那年,西常的旱船壞在半路,東常的罵者當晚就罵,“西常淹死3人”;東常罵社火隊內,糊有羝羊,西常接著糊一牧童,罵者道:“過了年打罷春,牧童放羊不小心,吃了西常的麥苗根,吃麥根還容可,不該踏毀你祖墳……”。這是罵社火的壓點。
罵社火隊,項目很多,除了三眼銃、橫額、罵者之外,還有羝羊、馱燈、竹馬、舞蹈組、歌詠組、旱船……。
羝羊,是東常村藝人張夫子制作的,長短、粗細、形狀如同活的大綿羊一樣。用竹片扎綁好,外糊白紙,紙上貼些小白毛,很象羊毛,內燃蠟燭(由于蠟燭易滅,后來換用干電池),頭是葫蘆瓢,用繩系之,用手一拉,二羊羝的咣光一聲,甚為有趣。
在驢鞍子兩側,用竹片、白紙糊綁兩個倒放的竹簍,內燃蠟燭,即為“馱燈”。數目不限,隨罵社火隊前行。
竹馬,亦是用白紙、竹片扎糊而成。其馬置于青年男女(裝束如騎士)屁股之下,似人騎在馬上,內燃蠟燭,小步跑行;另一丑角,手拿鞭子,吹著口哨,趕著竹馬。竹馬在鞭策下,變幻隊形,穿插跑舞。
舞蹈組,以往由善舞的青年男女組成,統一服飾,或舞“喜慶豐收”,或舞“盼望幸福”……;近年來,老齡人越來越多,加之,離退休干部,他們亦組成一小組,夾在中間,跳健身舞。
兩村都有一些愛唱歌之人,各組成一組,唱著流行性歌曲,甚為瀟灑。
旱船,用竹片、什布扎綁而成一小舟,上飾假腿,另一人飾為船夫,雙手握槳。隨著船槳的動作,船婦飄行,頗象在江河中行舟,舞得有趣。
罵社火隊,到對方村,每次落場,鑼鼓一敲,罵者立即站在高凳上,皮襖一翻穿,表示是獸類,即可隨心所欲,無所顧忌耍罵對方。
罵的內容,由怪逐步趨向文明。有的抨擊社會黑暗面,有的罵“真人真事”,內容應有盡有。罵貪官,罵污吏,罵他做事不講理。罵鄉紳,罵狗腿,依仗權勢把人欺。罵那閨女不正經,年輕寡婦多淫穢。罵那兒子不孝順,罵那媳婦不賢慧。罵那懶漢不勞動,罵那小偷沒臉皮。罵那賭博不正干,地痞流氓壞東西。罵那婆娘多生育,豬娃跟了一大群。壞人壞事全罵遍,接著再罵社火隊。那年東常出社火后,西常進行挖苦,“錯,錯,錯錯錯!東常的社火錯處多:內容錯,化妝錯,古代人穿的礦工靴(高筒膠靴),秦瓊怎唱《長板坡》?關公的胡子掛到后腦窩。這些錯,都不說,為啥社火出到太陽落?”
原來西常罵不過東常,后來,東常的村民不愿讓自己的孩子去罵社火,覺得人家最后落底,非占便宜不可,若一參加,西常就會揭老底,罵八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