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頭遺址遭“開膛破肚”追蹤
這一惡意破壞文物事件的發生,再次暴露出當前我國文物執法的軟弱和文物保護制度設置上的缺失
博愛-洛陽煤層氣輸氣管道工程是河南省重點工程,但建設單位洛陽通豫新奧煤層氣輸配有限公司在未經文物考古勘探和發掘的情況下,強行挖掘施工,致使博愛縣的一處仰韶文化遺址和溫縣兩處二里頭文化遺址慘遭“開膛破肚”,接連被毀。
二里頭文化遺址是公認的探索中華文明和國家的形成、夏文化和夏商王朝分界的關鍵,在研究中華文明起源等學術問題中具有重要價值。專家呼吁,立即停止對文物遺址的破壞,將其保護下來進行搶救性考古發掘研究。
專家認為,這一惡意破壞文物事件的發生,再次暴露出當前我國文物執法的軟弱和文物保護制度設置上的缺失。
事關中華文明起源問題
近日,《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接到群眾電話舉報,稱通豫公司在溫縣黃莊鎮南韓村野蠻施工,挖掘機挖壞了古遺址。記者隨即趕赴現場了解情況。
在南韓村村東頭,本刊記者看到,一條2米多寬、深約3米的長溝,已將埋藏在玉米地下的古遺址“開膛破肚”,溝槽的兩壁斷面上,不時可見被剖開的陶器、灰坑、井、房基、環壕等古代文化遺跡。
幾位專家學者正在沿溝查看遺址被毀情況,采集被四處拋散的陶片等遺物,并臨時豎起了文物保護標示牌。
“這里是一處典型的二里頭文化聚落遺址,被擾亂、破壞的情況十分嚴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領隊梁法偉說,“二里頭時期的陶片隨手可拾,文化堆積十分豐富,但這些文物遺跡已不在原來的位置上,這一聚落遺址的布局、遺跡之間的關系等,有可能因此破壞而搞不清楚,造成的損失難以挽回。”
梁法偉說,挖掘機所挖出的陶片,從器形看有大口尊、鬲、花邊罐、器蓋等,紋飾有繩紋、附加堆紋等,屬于二里頭文化時期,即史書中所記載的夏代。
一處溝壁上,掛著一個被剖開的宋代磚砌遺存,疑似“龜鎮”。梁法偉說,龜鎮是這一帶流行的民俗,將磚砌成烏龜的形狀以“鎮”地氣,龜鎮里一般會擺放銅鏡、鐵燈、瓷器等物品,但由于被破壞,這些東西看不到,被挖掉的宋磚也被施工人員埋到了溝邊。
一望無際的玉米地里,3米深的長溝蜿蜒西去,翻出層層黃土堆積溝邊。梁法偉說,與此相距400米,這條深溝穿越了另一處寬約150米的二里頭文化遺址,珍貴古遺址同樣被毀。
二里頭文化以河南省偃師市二里頭遺址命名,集中分布在豫西北與晉南地區,年代約公元前21世紀至公元前17世紀,這一時期中國社會從“多元”邁向“一體”,發生了急劇動蕩的社會大變革,中華文明最早階段的夏商周文明,即誕生肇始于這一時期。
在我國先后實施的國家重大科技文化工程——夏商周斷代工程和中華文明探源預研究工程中,二里頭文化都是重要課題。從發現至今,圍繞二里頭文化的爭論一直沒有停止過,至今仍有許多重大學術問題,如:夏、商文化的活動范圍和邊界形態、夏文化內部普通聚落的結構和管理模式等,都有待研究解決。
“這些問題文獻不可能解決了,只能靠田野發掘、靠地下遺址來解決,每一處二里頭文化遺址的發現都無比珍貴。”鄭州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張國碩說,“溫縣地處豫西北,是夏王朝與豫北先商族群交往的必經之地,但過去境內較少發現二里頭遺址。此次因遭破壞而被發現的二里頭遺址,目前發現有陶器、灰坑、環壕等,對研究夏代歷史、夏王朝與北方晉南方國及族群的關系、以及夏王朝與商族的歷史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應當立即保護下來進行搶救性考古發掘研究。”
施工方故伎重演
“通豫公司無視文物考古部門及公安部門的制止,非但不停工,還加緊施工,才使遺址受到更為嚴重的破壞。”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基建考古研究室主任楚小龍氣憤地說,“他們將挖出的陶片掩埋起來,把破壞的遺跡用土封住,并企圖迅速填埋管道,掩蓋破壞文物的情況。”
8月25日上午,文保人員在巡查時發現通豫公司的施工破壞了古遺址,在勸阻無果的情況下報警。溫縣110隨后趕到,在詳細勘察現場后,民警制止了施工方破壞文物的行為。
但下午3點,當河南省文物局組織的考古專家和市、縣文保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施工方不僅沒有停止對遺址的破壞施工,而且又調來了另一臺挖掘機,兩臺挖掘機相向施工,致使遺址上的管道溝還有二三十米就被全部挖通。
25日下午,河南省文物局緊急致函洛陽通豫新奧煤層氣輸配有限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避免地下文物遭受更大破壞,并要求聯系指定的文物考古發掘單位,對工程沿線涉及文物埋藏區域進行文物勘探和考古發掘,在相關文物保護工作未完成之前,不得擅自施工。但直到本刊記者發稿時止,該公司未對此作出回應。
據了解,博愛至洛陽煤層氣輸氣管道工程是河南省重點基建工程,早在兩年多前,受河南省文物局委托,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負責調查工程沿線文物點,為這一工程的選線提供意見。
“選線意見提出后,這一工程順利立項并通過發改委核準,沒想到此后通豫公司置文物部門的多次督促于不顧,始終不肯做文物勘探、發掘工作,已于今年全面開工建設。”楚小龍說。
今年4月,在文物部門已告知博愛縣磨頭鎮前十里村有文物點的情況下,通豫公司未經文物部門考古勘探和發掘,就進行挖掘施工,造成一處距今約6000年的仰韶文化遺址被破壞。
“從開挖我們就反復通知他們停工,一直在制止,但他們不聽,最后強行把管道推下去,強行把土封上。”焦作市文物局文物勘探隊隊長張雅茹說,“盡管我們做了很多努力,可遺址的一些情況已無法恢復原狀,資料也無法錄取。”
“這一次施工方故伎重演、如法炮制,企圖迅速施工、迅速掩埋,絲毫沒有文物保護意識。”楚小龍說。
據了解,正在鋪設的管道還將穿越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素有“東方金字塔”之稱的邙山陵墓群等中原文化腹心區,施工單位如果“故伎重演”繼續強行施工,還將有多少珍貴文化遺產毀于一旦?
再遭“毒手”
8月31日,新華社播發通稿,報道了這一惡意破壞文物事件,文物部門也多次勸阻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但出乎意料的是,就在中秋假期前夜,在茫茫夜色的掩護下,兩臺挖掘機再次強行相向施工,溫縣二里頭文化遺址再遭“毒手”。
“9月5日子夜時分,當文物部門工作人員聞迅趕到時,挖掘機已經挖通了兩處古文化遺址之間原來尚未開挖的溝槽,并把輸氣管道放入溝槽內。”梁法偉說。
9月7日上午,通豫公司開始溝槽回填作業,對新開挖的溝槽連同已破壞的南部遺址的溝槽一并用挖掘機進行回填。文物部門制止無效后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民警出面才得以制止,但這一段溝槽已被回填1米深。
著名古陶瓷專家、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原院長孫新民說,在當前社會里,工程建設中破壞文物的事情屢屢發生,就像是患上了不治之癥,曝光受到處罰的只是很小一部分。文物仍然處在弱勢地位,領導重視了就能保護,不重視就隨意破壞。追其原因,主要是違法成本太低,很多人敢于以身試法。
專家呼吁,在大型基建項目中,這種明知故犯、明目張膽破壞文物的行為,影響十分惡劣,建議有關部門嚴厲查處,追究單位法人瀆職、失職甚至違法犯罪的責任,而不是只抓個推土機手、項目負責人當“替罪羊”了事,只有這樣才能形成威懾力,在全社會形成“敬畏”文物的社會氛圍。
“通豫公司施工中接連破壞古遺址,不僅遺址的完整性遭到破壞,還造成很多歷史信息丟失,是極其嚴重的惡意破壞文物行為。”河南省文物局文物安全處李姓副處長說,“通豫公司如此膽大妄為,暴露出我國文物執法的軟弱和文物保護制度設置上的缺失。”
當前,我國文物執法機構并沒有強制措施手段,一旦發現文物被破壞,只有發下一紙文書,責令停工,并沒有扣押違法施工設備和對施工人員采取強制手段的權力。
李副處長認為,溫縣這兩處被毀壞的二里頭遺址,是在施工過程中新發現的,之前并沒有賦予它身份和保護級別,需要一個認定的過程,使得這一極其嚴重的惡意破壞,有可能最終以罰款了事,暴露了我國文物保護法與刑法在區分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銜接上的問題。
專家指出,我國現行文物保護法行政處罰最高罰款50萬元,這種限額罰款是不科學的,給予違法行為很大的利益空間。很多專家建議采用倍比式罰款,迫使企業考慮違法后果。
此外,文物保護法沒有規定不履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法律義務的法律責任,各地地方性法規補充規定的罰款數額有高有低,導致同樣的違法行為在各地處罰不一。
“在建設工程中,文物保護的責任是由國家擔負還是由建設單位承擔?國際通例是建設單位,我國目前按國際通例執行,這就要求建設單位必須為文物保護買單。”李副處長說,“如果進行考古勘探發掘,建設單位不僅承擔相關的費用,還會受到施工區域、時間的限制,所以許多建設單位選擇強行施工,逃脫文物保護的責任。”
他認為,目前我國在制度設置上缺少文物影響評價制度。從程序上說,一個項目的建設有審批、立項、預可、工可等很多環節,考古工作到底應該在哪個環節實施,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導致不同類型的建設工程,實施考古調查勘探的時間段不一,這不僅總是讓考古工作處于被動,還讓建設單位對此多有詬病,建議參照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設置文物影響評價制度,這樣就能從源頭上控制強行施工破壞文物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