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副司長王福州授課
11月10日至15日,由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主辦、中國藝術研究院藝術培訓中心和河南省文化廳承辦、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協辦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與保護培訓班”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建設工作培訓班”在鄭州舉辦。
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副司長王福州,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常務副主任羅微,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魁立、周小璞,河南省文化廳副巡視員孫鵬,河南省文化廳非遺處處長劉春曉,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裴景嶺等領導、專家以及來自河南、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天津、內蒙古、河北、山西、浙江省(區、市)文化廳(局),大連、寧波市文化局以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的學員參加了此次培訓活動。
為提高各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從業人員對代表性項目申報與保護工作的理論認識與業務水平,此次“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與保護培訓班”邀請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副司長王福州、管理處副處長張曉莉,信息中心專網與通訊處工程師王堯介紹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制度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工作的業務與技術要求。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劉錫誠、康玉巖、劉文峰則分別就民間文學、傳統舞蹈、傳統戲劇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申報與保護工作做了具體講解。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是指在具有生產性質的實踐過程中,以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為核心,以有效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為前提,借助生產、流通、銷售等手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資源轉化為文化產品的保護方式。2011年,文化部開展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建設工作,命名公布了第一批41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樹立了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典型,為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總結和推廣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建設工作的先進經驗,進一步開展生產性保護工作,此次“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建設工作培訓班”邀請了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魁立、周小璞,中國藝術研究院馬克思文藝理論研究所所長陳飛龍、工藝美術研究所常務副所長邱春林,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徐藝乙、柳長華,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本理論、傳承人的歷史價值、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工作的進程、傳承人在生產性保護中的作用,以及傳統醫藥和傳統技藝項目生產性保護的理論與實踐作了專題闡述。
此次培訓班采用課堂講授與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除授課外,還組織學員觀摩了“曲劇”、“撂石鎖”、“朱仙鎮木版年畫”、“燈彩(汴京燈籠張)”、“汴繡”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學員們紛紛表示,此次培訓使他們提高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制度的理論認識,解決了在申報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明晰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建設工作的形勢和任務,對今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