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黃縣故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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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黃縣地處黃河故道,歷史悠久,文化燦爛。漢高祖九年(公元前198年)始置內黃縣。漢應劭于《地理風俗記》中云:“陳留有外黃,故加內”。唐《元和郡縣圖志》云:“內黃縣本漢舊縣,屬魏郡。河以北為內,南為外,故此有內黃,陳留有外黃”。蓋縣名以境內有黃澤,又居黃河以北而得名。經考證,漢內黃縣城應在今湯陰縣故城村一帶,至北魏永平初年廢止。隋開皇六年重置內黃縣時移治于今東莊鎮舊縣村。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河決,漂內黃縣。”治所暫遷故縣村,不久移治今址,所為“三遷至今城”。內黃縣名則有沿無革,兩千多年一直沒有改變。
一、漢置內黃縣城考
按原濮陽市政協副主席張之先生所著《安陽考釋·黃澤與內黃》及安陽縣地名辦許作民著《安陽古今地名考·早期內黃城址考》釋云:漢初置內黃縣治在今湯陰、安陽、內黃三縣交界之湯陰縣任固鄉故城村一帶。佐證有以下幾方面:其一,《后漢書·銚期傳》載:“時擅鄉、五樓賊入繁陽、內黃”。唐代李賢注曰:“繁陽,縣名,故城在今相州內黃縣東北。內黃故城在西北”。唐代杜佑著《通典》鄴郡“內黃縣”條也載:“故城在今縣西北”。以上均說明隋唐時期內黃縣城與漢初置縣時不一處,并且漢代故城在唐內黃縣城西北。又據宋代《資治通鑒·唐紀》載:僖宗文德元年2月,“從訓收余眾保內黃”。注引宋白語:“魏以河北為內,河南為外,以陳留有外黃,此為內黃。故縣城在今縣西北十九里”。宋代史樂著《太平寰宇記》魏州“內黃縣”條下亦云:“后魏省,隋開皇六年于故城東南十九里置內黃縣,屬相州”。這都說明,隋代重置內黃縣時,治所遷至漢初置內黃縣治所東南十九里處。
隋唐、宋初內黃縣城在今東莊鎮舊縣村(后有表述),則西北9公里處有湯陰縣任固鄉故城村。1963年,南故城村民于大水后修護村堰時,曾于村南地下1米深處,發現一道10多米寬的夯土城墻。1984年,湯陰縣文物部門進行文物普查發現,南故城村東南土坑斷面發現有夯土古城墻遺跡,城墻距地表1.2米,截面呈梯形,通高5米許,上寬8米,下寬15米,有層次分明的夯土層,夯窩呈圓形,直徑0.12米,深0.07米,每層夯土厚0.13~0.15米,夯土為黃褐色,從城墻夯土中采集有粗繩紋筒瓦陶片。經勘探調查,古城墻向西延伸約1公里許,分析認為是漢代古城南城墻。1988年12月25日,湯陰縣人民政府將“故城城址”列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據當地村民傳說,村南溝北原有一座三官廟,原有明萬歷四年(1576)古碑一通,上刻“殷墟故城”文字,說明古城年代久遠。村民在打井、建房取土時,還發現大量春秋戰國時期的器物及大量漢代磚、瓦、陶罐等文物。《中國歷史地名詞典》“黃城”條載:“戰國魏地,在今河南內黃縣西北”。從故城村名及出土文物考證,疑古城址為春秋戰國之黃城遺址,漢初于黃城遺址處置內黃縣,北魏永平初年縣又廢,留有廢城址,后世在此處建村,曰“故城”。
其二,清代地理學家吳調陽在《漢書地理志詳釋》中對“魏郡內黃縣”注釋時說:“故城在今湯陰縣東北四十里”,今測“故城”至湯陰縣里數稍有差錯,但方位一致。
其三,由現代著名歷史地理學家譚其驤教授主編、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歷史地圖集》在漢代地圖上也將內黃縣標在了今內黃縣城西北與湯陰縣故城村相同的位置。
其四,據唐李吉甫撰《元和郡縣圖志》載:“堯城縣,西至州(相州)四十里,本漢內黃縣地。” 堯城遺址在今安陽縣永和鄉,說明漢內黃縣輿地遠至今境西。2000年9月,高堤鄉韓鵝村出土五代十國時期墓志載:“大晉國山東河北道內黃縣大堆禮任固村南鵝鴨疃人也”。說明今湯陰縣任固鄉一帶在唐代后期仍為內黃縣管轄。
綜上所述,故城村應為漢代內黃城無疑。
二、隋唐內黃縣城考
漢初置內黃縣,至“北魏永平初廢止,與繁陽縣并入臨漳,隸司州魏尹”(《內黃縣志·建置沿革》)。唐代《元和郡縣圖志》“內黃縣”條載:“(內黃縣)后魏省,隋開皇六年重置內黃縣,屬相州”。宋代樂史著《太平寰宇記》載:“隋開皇六年(586年)于故城(漢內黃城)東南十九里置內黃縣,屬相州”。隋重置內黃縣時,治所遷至今東莊鎮舊縣村有多方面佐證。
其一,文史資料佐證。明正德《大名府志》載:“舊縣城在(內黃)縣西二十余里”。清光緒《內黃縣志·城壘》載:“舊縣城在縣西20里,或以為即舊內黃縣,再遷故縣,三遷為今縣”。這都說明,隋唐時期內黃縣治所在今縣城西20余里,今測舊縣村東距縣城25里。唐代《元和郡縣圖志》記載:“(內黃縣城)西北至州八十里”、“故殷城在縣東南十里”。相州治所在今安陽,“故殷城”即今亳城,二者方位均與史書記載一致,且距離相當。
其二,出土文物佐證。1984年夏,竇公鄉遷民屯村東出土一塊隋大業元年(605年)墓志磚載:“葬內黃縣北二十里”,今測墓址南至舊縣村十九里。1970年春,井店鄉大梨園村出土唐代《大周宋府君墓志》載:“以長安二年(702年)歲次壬寅十一月甲子朔廿十日乙酉窒於內黃縣南二十五里之平原禮也。”今測大梨園村北至舊縣村25里,方位里數均相符。《元和郡縣圖志》云:“永濟渠本名白渠,隋煬帝導為永濟渠,一名御河,北去縣二百步”。前述韓鵝村出土墓志云:“東望遇(御)河”。今韓鵝村東至舊縣村兩公里,兩村之間現為老塔坡溝,為御河故道,地望與古籍、墓志記載一致。
其三,考古調查證明舊縣村為唐、宋時期為一處古遺址。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常有村民在該村東、村西兩個大坑中取土時,挖出房屋墻基、古井和多種日用器皿。1980年前后,縣文物部門在舊縣村進行文物普查,該村東、西大坑中約地表下3~5米,曾出土有隋、唐時期的短流餅底瓷壺、刻有“開元”字樣的寬沿圓唇陶盆、個頭較大的粗繩紋磚和宋代雞心底白瓷碗、高流把白執壺、瓜棱白瓷罐、瓦紋白瓷罐等器物。同時,還出土有唐開元、宋崇寧銅錢、銅鏡、銅帶鉤、奎首鐵犁鏵等物。
綜上所述,說明隋唐、宋早期內黃縣治在今舊縣村。1985年,內黃縣人民政府在該村十字街樹立“舊縣城遺址標志碑。”
三、 南宋(金代)以后縣城考
據《黃河河務志》記載:北宋元豐四年(1081年)、元符二年(1099年)、崇寧二年(1103年),黃河先后于今內黃縣大吳、小吳、浚縣蘇堤等處決口,黃河水“泛內黃西南境”。清《彰德府志(盧)·譏祥》載:“(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河決漂內黃縣”。舊縣村東南約2.5公里處有大故縣村。據村中老人回憶,村東關帝廟碑記載:大故縣村原名大堌村,宋代黃河從上游決口,淹沒縣城,縣治從現在的舊縣村遷至大堌村。因該處還有被水淹的危險,縣治又東遷至現在的內黃縣城,大堌村也改為大故縣村。這與前面提到的清光緒《內黃縣志·城壘》條的記載是一致的。經考察了解,大故縣村東、村西兩個大坑中均發現宋代墻基和大量磚、瓦、瓷器等文物。又據《方輿紀要》載:“宋(內黃縣)移縣于今治”。以上說明宋代為避水患,縣治曾先遷故縣村,再遷至今縣城。
明嘉靖《內黃縣志·城池》載:“此城(今內黃縣城)自秦漢間有之。”清乾隆《內黃縣志》說:“城郭始置不可考,或曰秦漢來故址也”。今城址在縣治遷來之前是否有城及城郭始置時間不可考。歷經金、元、明、清代,內黃縣老城經歷無數次修筑增建。清光緒《內黃縣志》記載:“城周圍五里,土筑,高三丈、闊二丈五尺,城門八座,樓四座,角樓四座,垛口一千二百有四,壕寬五丈、深一丈,外廓城周圍九里,高一丈五尺,池亦深闊,可以潴水。”清代末期,戰亂不斷,城廓年久失修漸廢。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后破壞尤甚。20世紀50年代初還可睹鑒殘城墻、四門及城壕遺跡。改革開放后,趨于規劃建設,舊城四門原貌己無完存。至20世紀80年代初,舊貌己經完全不存在了。
總之,考內黃城池之歷史,乃為探知有史以來斯土輿方、城池徙遷之演變有所憑焉,亦更正諸史書記載之誤,便于社會各界了解通悉內黃之歷史,為發展當地文化事業提供歷史佐證。作者:王基勛 張同昌 劉晶偉
責任編輯:M005文章來源:印象河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