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新息縣同時發生了兩起惡性案件:城南有人搶劫殺人,城北有婦女殺死了自己的兒子。賈彪親自去辦案,隨行的文書認為搶劫殺人社會危害性大,就要把他領到城南去,賈彪憤怒地斥責文書說:“盜賊謀財害命,這在常理之中,母親殺害子女,這是違背天理的事!”于是他驅車去了城北,查驗了案情,判了那個婦女的罪。城南那個謀財害命的強盜聽說此事后,非常慚愧內疚,讓人把自己反綁了,到縣衙去自首。這件事在當地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百姓都深受感動。
賈彪辦案的故事反映了中國傳統社會充滿人情味的法律觀,即凝聚著人間親情的倫理道德規范是人生之根本,遠遠超過一切具體的法律規范,法律服務于禮治,屈從于人情。這便是中國古代統治者以情破法,行“法外之仁”的依據所在!驹瓨祟}:賈彪辦案充滿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