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1月1日電 (黃梅楊露)《蘇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1月1日起正式施行。蘇州也因此成為全國同類有立法權的較大城市中,率先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地方性法規的城市。
在現代化、城市化等多重沖擊下,許多珍貴的傳統文化瀕臨滅絕,一些依靠口頭和行為傳承的非遺正在消失,許多珍貴實物和資料因經費、場所等原因難以得到妥善保護,流失現象比較嚴重。另外,蘇州現有市級以上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平均年齡已經達到65歲,國家級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平均年齡更已超過70歲。如果不及時進行科學保護和有效傳承,蘇州的許多非遺項目將面臨傳承鏈條斷裂、人亡藝絕的危境。在此背景下,《條例》應運而生。
該《條例》共29條,從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保護原則,非遺的分級、分類保護,傳承、傳播的激勵機制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其中,對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昆曲、古琴藝術、端午習俗、香山幫傳統建筑營造技藝、緙絲織造技藝、宋錦織造技藝等項目,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要求,實行嚴格保護。
此外,根據各類非遺的不同存續特點與趨勢,《條例》創新性地提出了要對非遺實施“分類保護”,即:搶救性保護、記憶性保護、生產性保護和區域性整體保護。
“對存續狀態受到威脅、瀕臨消失的非遺項目實行搶救性保護;對于喪失遺傳人、客觀續存條件已經消失或者基本消失的非遺項目進行記憶性保護;而對于存續狀態較好、有一定消費群體,具有市場潛力和發展優勢的非遺項目,實施生產性保護....。.”蘇州非遺保護管理辦公室主任龔平解讀說。
“非遺保護工作的核心在于傳承,開發利用的基礎在于傳承,而傳承的力量在于人才。”蘇州市文廣新局局長陳嶸表示,《條例》對于非遺相關人才培養、引進做了具體的規定,鼓勵高校、職業技術學校開設非遺相關專業或技藝傳承班,鼓勵中小學開發校本教材。
為解決非遺項目后繼乏人這一危機,“在《條例》的第20條中提出對非遺瀕危項目學藝者進行專項資助、對達到一定技藝水平的非遺瀕危項目學藝者參照引進緊缺人才的戶籍準入辦法等扶持政策作了特別規定。”陳嶸介紹。
蘇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十分豐厚。經普查,蘇州市現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6項、國家級非遺名錄項目29項、省級非遺名錄項目79項、市級非遺名錄項目159項,各縣市、區的縣級非遺名錄項目450項。
據介紹,2004年,蘇州啟動了非遺保護工程,在全國率先制定了政府規章《蘇州市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辦法》,2006年制定了地方性法規《蘇州市昆曲保護條例》,這也是全國第一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項保護的地方法規。(原標題:蘇州立法保護非遺 瀕危項目學藝者有專項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