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國務院正式批復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請示,同意將浙江省湖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批復中認為:“湖州市歷史悠久,遺存豐富,太湖溇港文化景觀價值突出,城區傳統格局和風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
批復同時要求浙江省及湖州市人民政府根據批復精神,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要求,正確處理城市建設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關系,編制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并將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指導下,編制好重要保護地段的詳細規劃。在規劃和建設中,要重視保護城市格局,注重城區環境整治和歷史建筑修繕,不得進行任何與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
湖州是湖筆文化的誕生地、絲綢文化的發源地、茶文化的發祥地、“湖學”的興盛地和文化名人的集聚地。其中,太湖溇港文化是湖州歷史文化遺產中濃墨重彩的一筆,“一萬里束水成溇,兩千年繡田成圩”,“溇港圩田”及其衍生的“桑基圩田”“桑基魚塘”和運河網絡,構成了太湖南岸風華無盡的溇港文化帶。
據統計,湖州擁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4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38處,非物質文化遺產149項。擁有中國歷史文化名鎮2座、省級歷史文化街區3處。江南運河南潯段(塘故道)和南潯鎮歷史文化街區作為大運河的重要組成部分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記者了解到,湖州是浙江省第8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另外7個為杭州、紹興、寧波、衢州、臨海、金華、嘉興。湖州是2014年以來國務院批復的第一座歷史文化名城,至此我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已達124座。(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