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浙江省重點推進古籍藏量幾萬以下的小微古籍單位的庫房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小微古籍藏量單位的特點是:第一,分布廣。浙江古籍藏量約254萬冊,收藏單位100多家,幾乎縣縣有古籍。除9家“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之外,5萬冊藏量單位有11家,萬冊藏量單位33家。這些單位管理力量薄弱,尤其是基層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或中學等單位,古籍管理人員大多是兼職。第二,承載著地方的文脈。小微古籍藏量單位主要以4級古籍為主,有少量善本。這些古籍來源于當地藏書家或大戶人家,反映了當地清代后期和民國時期主流社會的閱讀和工作歷史情況,如云和縣圖書館有明末到上世紀50年代幾百種道教抄本,反映了道教在云和縣幾百年的傳承。第三,加大投入有難度。這些小微藏量單位的古籍絕大多數是普通古籍,文物級別不高,市場價值不大,縣級財政難于投入較大資金改善保護條件。
為加大古籍保護力度,2012年,浙江省古籍保護聯席會議11個廳局聯合發布《浙江省“中華古籍保護計劃”實施計劃》,明確要求2015年全省90%的古籍保存環境得到改善。隨后,浙江省又出臺了《浙江省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和保護達標單位申報評定辦法》,設定浙江省古籍重點保護單位評選的前提是2萬冊或1500冊善本藏量,浙江省古籍達標單位是3000冊或800冊善本藏量。此外,浙江省還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由省政府命名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省財政廳補助10萬元保護經費;省文化廳命名古籍保護達標單位,省財政廳補助5萬元保護經費。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浙江省又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指導規范和措施。比如,按照標準化原則,浙江依照國家發布的《圖書館古籍庫房標準》原則要求,制定了小微庫房設施建設指導規范,方便各單位實施;依照經濟性原則,按照浙江現階段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制定5萬元至10萬元的最低配置設備清單,由于有省財政的補助,使得地方財政沒有負擔,激發各單位提升古籍庫房改造的信心;提供相關的改造案例,浙江針對新建館、單獨老古籍庫房和文獻混放庫房3類情況,提供了3種改造案例,便于各單位借鑒。
目前,浙江省已有15家省級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和17家古籍保護達標單位,加上9家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這41家單位藏量總和約為231萬冊,全省已經有91%的古籍處于良好的庫房保護之下。徐曉軍(浙江圖書館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