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大調曲子玩友忌諱上舞臺演唱,易誤認為是混飯吃,有失體面。
龍、虎、夢、牙、鬼、霧、橋、塔為“八大塊”,對幾種事物要甩行話代替,不能直呼其名,否則就為“犯塊”(不吉利語言),另外還有“七十二小蛺”之說。尤其從早晨到中午不能講,若有人“犯塊“,聽到的人是不吉利的,會影響一天的生意,“犯塊”者需賠賞一天的經濟損失,至少也得買些東西請客,叫做“請茶”。或者及時地用“吐唾沫”、“摘衣扣”、“摔茶杯”等方法“破塊”,以示補救。
出門行藝,路遇兔子攔路而過,出殯埋人是吉兆;如遇兔子順路跑過,娶媳婦為兇兆,離家不遠就要返回,在外當晚一般不再演出。
鼓詞藝人的書鼓,白天不演時,忌別人亂敲,否則晚上書場易叮嘴吵架。
藝人逢初七、十七、二十七不外出行藝,七與妻同音,古有“女人不出三門四戶”之說,故而忌;逢初八、十八、二十八不回家,俗說“扒扒叉叉”,認為逢八易出差錯,故忌轉家。
獻藝不賣藝,大調曲子互稱玩友,無論在官宦顯貴,庶民百姓家行藝,有一條不成文的戒律——獻藝不賣藝。在行藝前后如說主人給錢,玩友們則視為是對自己的侮辱,便會拂袖而去,不歡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