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難容斜封官
2013/4/7 16:20:22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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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中宗時,官風不正,吏治腐敗,皇親國戚間賣官鬻爵成風。當時,中宗的女兒安樂公主、長寧公主及韋皇后的妹妹郕國夫人等皆大肆收受賄賂,為行賄者提供方便。不管是販夫走卒還是屠夫酒肆之徒,只要向皇親國戚行賄30萬錢,就能夠得到皇帝親筆簽署的官位。由于這種封官文書是斜封著交付給中書省的,因而這種靠行賄得到的官被稱為“斜封官”。
中宗、韋后的愛女安樂公主比其他人更為特殊,她接受了行賄人的錢財之后,就提前寫好任命文書去找父皇簽字。有時,她找到中宗后,竟用手捂住正文內容,撒嬌著讓中宗簽字蓋印。昏庸的中宗不看被任命者是誰,也不看是什么職位,一律“笑而從之”。
因此,短短幾年,這種斜封官就多達數千人,使大唐官僚機構臃腫、超編嚴重,就連宰相、御史、員外官辦公時,許多人連辦公桌椅都沒有。
唐睿宗景龍四年,姚崇主政時,聯合宋璟和御史大夫畢構等給朝廷上書,罷免了數千名斜封官。后來,姚崇、宋璟被貶后,在太平公主等人的干預下,睿宗下令又盡數恢復斜封官職位。
公元714年初,姚崇重新執政后,以京師饑荒、財賦供給入不敷出為由,又奏明玄宗皇帝,全部罷免了斜封官中的員外官、試官、檢校官三種官職。朝廷還下制書規定:員外官、試官、檢校官這三種官,今后如果沒有特殊的戰功及特別許可,吏部和兵部不得錄用。同時,還精減機構,撤銷了一些閑散諸司、監、署共十余所,徹底解決了中宗以來長期庸官泛濫的局面。
宰相姚崇不但主持制定了嚴格的選官制度,而且嚴格執行,不管是誰一視同仁,就連皇帝也不能例外。
公元714年閏二月,玄宗的二哥申王李成義拜托玄宗一件事,那就是請求提拔申王府上的閻楚珪為正七品官職。玄宗一直把處理好兄弟關系看得很重,上朝時兄弟之間是君臣關系,下朝后和普通家庭一樣,見了大哥、二哥都要下拜,從不擺皇帝的架子。況且二哥從來不干朝政,也沒有提過什么非分要求,不就是一個七品官嘛,實在是小事一樁。于是,玄宗痛痛快快地答應了二哥的要求。
但是,此事到姚崇手里卻無法過關。姚崇認為,此事雖小,但卻壞了朝廷的制度,如果容忍了,那就是斜封官的翻版。因此,姚崇和盧懷慎一同上奏玄宗:“陛下,臣等認為,量材授官,職責應該屬于朝廷主管部門。如果因為親情之恩,陛下就隨便賞賜升降官職,這還不是重新又做起中宗朝濫封官員的舊事嗎?這樣會擾亂了朝廷綱紀。請陛下收回成命!”
玄宗是英明之主,姚崇的奏折令他非常慚愧。他想,哪有自己定規矩自己帶頭破壞的道理?于是接受了姚崇和盧懷慎的建議,收回了成命。自此,徹底剎住了賣官鬻爵之風。【原標題:姚崇難容斜封官】
責任編輯:C009文章來源:西部在線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