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蔡氏始祖問題史實的考證(上)
2013/7/9 11:56:01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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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按語]:《尚書》成于周代之前,西漢初僅剩二十八篇,以隸書傳世,稱《今文尚書》。東晉元帝時,梅賾獻《尚書》五十八篇,由偽作《古文尚書》二十五篇,加上將《今文尚書》二十八篇析為三十三篇而成。宋代吳域、朱熹疑二十五篇系偽書。至清初閻若璩作《古文尚書疏證》,列舉一百二十八證,以明二十五篇系偽書。丁晏更在《尚書余論》中證明此系晉代王肅的偽作。但唐代以五經取士,二十五篇偽作影響甚廣,至今誤人不淺。《蔡仲之命》為二十五篇之一。致部分人對蔡氏始祖問題產生誤解。泉州市地方志學會理事陳楚材,取正史和當代名家研究成果,撰文證實《柯蔡宗親大族譜》中《蔡氏直系譜系表》將叔度、蔡仲分別列為蔡氏一世祖、二世祖的準確性。
近日獲悉海外宗親擬修復河南省上蔡縣蔡侯陵園。菲律賓數位柯蔡鄉親,對周公平亂后對蔡叔的處理、蔡氏始祖和蔡姓源流提出與正史和《柯蔡宗親大族譜》不同的新見解。本人忝為國內僑界與史志界一員,多年來為協助海外鄉親尋根,對中國上古歷史和姓氏源流有所涉獵。今特撰文對有關問題進行探討,以澄清史實。
一、蔡叔并未被“囚”和“押送”,蔡氏亦未因蔡叔被“遷”而廢
新見解(一):周公東征平亂,“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押送之)”。“囚”說尚見之《書經(尚書)》,但《書經》必竟不是正史(參見下文),“押送”說卻為本人第一次見到。據《史記·管蔡世家》載,周公平亂,“殺管叔,而放蔡叔遷之,與車十乘,徒七十人從。”《菲律賓柯蔡宗親總會七十周年紀念特刊》錄自《柯蔡宗親大族譜》的記述內容與《史記》完全相同,本人所閱多部史籍記載亦均相同。由此可見新見解(一)關于蔡叔被“囚”、“押送”之說有誤。
考之周初禮制,武王封叔度于蔡,包括封土(食邑)與賜氏。蔡叔被“放”、“遷”,僅失其原封土(食邑)和監武庚的相位,并未被廢為庶人,即未失貴族身份的 “氏”。這從《史記·管蔡世家》所載的“復封胡于蔡,以奉蔡祀”可見一斑。蔡叔畢竟是周公旦的胞弟,成王的叔父,既未失貴族身份,“車十乘,徒七十人”只能是“與”(給予)蔡叔為隨“從”。這從下文亦可得到印證。而“放”在這里只能作兩種解釋,一為放過、釋放,一為流放、放逐,不存在解釋為“囚”的問題。有關書籍對“放”多解釋為流放、放逐,但文理上欠通。古人惜字,既“流放”就無需再用“遷之”。只需“放蔡叔”或“遷蔡叔于(郭鄰)”即可。如《史記·五帝紀》記共工淫辟、?兜薦人不當,三苗作亂,“舜言于帝(堯)請流共工于幽陵”,“放?兜于崇山”,“遷三苗于三危”。故本人以為這里的“放”可理解為釋放,則“放蔡叔遷之(于郭鄰)”可解釋為:釋放蔡叔,遷他(于郭鄰)。文理就通順了。但這樣一來,“遷”就不能理解為“流放”了,只能是由蔡邑改安置(或改封)到小地方郭鄰。這只能由閱者見仁見智了。
二、仲胡復封與周公平亂后總結教訓有關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對分封制度作了改制,其最大的特點就是“親親以相及”。據陜西師范大學歷史系教授王暉考證①,周公平亂后,傷痛與管蔡二叔不和,總結原因:首先是武王時期沒有大封同姓諸侯,所封同姓諸侯國力量薄弱,不足以對付武庚與東夷的叛亂。二是武王對昆弟分封的力度不夠,在政治、經濟、軍事實力上嚴重不足,管蔡二叔作為武庚的“相”,名義上雖在“三監”之列,但實力有限,與武庚比相差太大,以致妒嫉周公的權力。當他們懷疑“周公旦專王室”,“為之不利于成王”時②,只有附益武庚發動叛亂。因此,成王、周公大封姬姓子弟,給予政治權力象征的重器,及大量的遺民、居民和土地,讓這些諸侯在自己的封國內擁有與周王同等的政治、經濟、軍事等權力,既減輕了同姓子弟爭奪王權的壓力,同時又利于藩屏捍衛王室。周武王時大封功臣謀士,只封少數有功的姬姓功臣和昆弟(一說8國,一說12國)。成王、周公分封(包括復封),將姬姓之國增至53國(一說40國,一說55國)。仲胡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復封的。據《左傳》和《史記》載,不但蔡復封,管、霍也復封,五叔同時就國。只是管、霍復封后除留下霍國被晉所滅的記述外,未留下更多的記載。可見仲胡的復封,首要原因是胡系姬姓子弟;第二是成王為不失叔父之祀,封胡以奉蔡祀;第三才是《史記》所載,任魯卿士,使魯國(周公的封國)治,有功于周公。
三、蔡仲貴族身份的“氏”未變,既使易地復封,國名仍可能是蔡
新見解(二):“設使當時成王封仲公于別地”,“則今日我等就不姓蔡”。本人認為這是對代表蔡仲的貴族身份的“氏”未改不甚了了所造成。南宋鄭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指出,“三代”(指夏、商、周)之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左傳·隱公八年》載:“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周公制禮時對此亦有一套規定。在武王分封五名昆弟時,叔度商邑、?得貴族身份為“蔡氏”,爵位為侯,封國(食邑)以蔡氏命名。當時蔡叔官居武庚之“相”位,為“三監”之一,居殷(衛)。武王在同母兄弟中居第二,得天下時已60歲(見《史記·周紀》)。周公旦與蔡叔在兄弟中居四、五,受封時亦有50多歲,長子、次子均已成人,周公以子伯禽就國,蔡叔當亦以子就國。蔡叔被“放”,僅失封國食邑,被 “遷”到陳宋等國之間的郭鄰,并未失“氏”。仲胡因父而得的貴族身份表徽的“氏”亦不可能變。故即使是易地復封,復封的國名仍可能是蔡(一如魯國由魯山遷曲阜),否則就談不上“復”字。
注:①見《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1期《周武王東都選址考辨》,2000年第2期《周初改制考》。②見《史記·管蔡世家》。【原標題:關于蔡氏始祖問題史實的考證】
責任編輯:C006文章來源:泉州晚報 作者:陳楚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