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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逵夫是在26日舉行的甘肅省第二屆簡牘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出這一觀點的。
牛郎織女傳說是中國四大民間傳說之一。相傳織女是神的女兒,她與牛郎結為夫婦后,因父母反對,兩人被迫天各一方,每年只能見一次。他們相會的日子是農歷七月初七,這一天被稱為是中國的情人節。
牽牛與織女原指兩個星星名稱,最早見于春秋時期的《詩經·小雅·大東》,這一點在學術界沒有歧義。但是,牛郎即牽牛,與織女何時結為“夫婦”,進而演變為一段流傳千年的愛情悲劇,卻眾說紛紜。
趙逵夫說,當前主流觀點是漢朝及以后。代表性觀點是1955年范寧在《文學遺產增刊》第一輯中提出的“牛郎織女故事的產生可能在西漢,但完成卻在漢末魏晉之間”。新編《辭源》一書中的“織女”條,也是采用這一說法。
而趙逵夫的觀點認為這一神話早在戰國時代就已形成。他的依據是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夢縣睡虎地出土的秦簡。在秦簡《日書》中,有兩支明確提到牽牛娶織女之事。
趙逵夫認為,文字實際上反映了秦代以前民間關于牽牛、織女傳說的認識。“他們的婚姻在此前民間流傳中確是一個悲劇,而且廣為流傳,因此才寫入《日書》。”他說。“牽牛娶織女,織女被迫離開牽牛,包含了愛情和悲劇兩大因素。”
趙逵夫說,由此可見,戰國時期有關牽牛織女的傳說同后代流傳的在情節要素上基本一致,而且后代傳說中有些細節也是在早期傳說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原標題:“牛郎織女”傳說可能形成在戰國時期)
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王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