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封建官吏,人們會自然地想到一種定義式的理論:代表封建地主階級利益、身上綴滿老百姓冤情的可惡可恨的人。傳統戲劇《七品芝麻官》雖然令人蕩氣回腸,但也有人認為唐成那個縣官是人們理想中的人物,封建社會里哪會有那樣清正無私、為老百姓做官的縣太爺?所謂“當官不與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不過是“給窮人開胃”的戲言罷了。日前去南陽,參觀了內鄉縣衙,方知此見大謬。
內鄉縣衙是我國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封建時代縣級官署衙門。明、清、民國時期的《內鄉縣志》等志書都記載著它的歷史:“元大德八年(1304)縣尹潘逵始建廨舍”;明洪武二年(1369)知縣史唯一重建,后來又經過歷代重修,頗具規模。縣衙中有正堂、退思堂、知縣廨,東北為縣丞廨,東南為典史廨,西北為主簿廨;堂東為幕廳,堂西為架閣庫,兩廂為六房;前為儀門,西南為獄房,東南為土地祠。
這里的建筑說不上豪華,風景更說不上誘人,但一年到頭,全國各地乃至***到此參觀的客人卻絡繹不絕。其主要原因不光是它具有封建時代完美的建筑規模、珍貴的實物資料,更在于它豐富的文化內涵。尤其是那表現七品芝麻官情懷的匾聯,讓人看了心潮起伏,感慨萬千。
縣衙內各主要建筑門前都有一方匾額、一幅楹聯,其主要內容或申明施政宗旨,或以官箴戒約自勉,或述效法古人為官之志,或省視自身功過,豐富多彩,寫法各異,寓意深刻,令人不由自主地駐足其前,陷入沉思。
大堂的楹聯是:“欺人如欺天,勿自欺也;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這是執政人在告誡自己:千萬不要忘了,百姓為天,欺壓百姓就如同欺負上蒼,萬不可做這樣傷天害理、敗壞名聲的蠢事;辜負了老百姓就會遺恨于民,也辜負了國家,怎忍心做這樣的事呢?二堂的楹聯是:“法行無親,令行無故;賞疑唯重,罰疑唯輕。”申明為官執法不分親疏遠近,不徇私情,做到公正嚴明;對舉報實情、出證實況而使案情真相大白的人進行重獎;對證據不足、一時還不能查明真相的疑案處理要留有余地,以免冤枉好人……這是執政人的自律,由此可見一方縣令執法清正的態度和愛民如親的情愫。三堂的楹聯其上聯是:“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恥,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下聯是:“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這副楹聯道出了為官者應有的思想境界:得到一任的官職并不值得欣喜若狂,自以為高貴,引以為榮耀。為了給百姓做主,即使得罪了上司丟了烏紗帽也算不得什么恥辱。不要說當個地方官左右不了大局,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須知地方治理的好壞、百姓是否安居樂業,全靠地方的“父母官”。為官者吃的穿的用的全是老百姓供給的,老百姓是官員的衣食父母,當官的千萬不要倚仗權勢欺壓百姓,要牢牢記住:自己也是百姓的一員。從中不難看出,這是為官者的切身體會,語言雖樸實無華,其真情卻感人肺腑。
六房是縣衙職能辦事機構。吏房的楹聯是:“選官擢吏賢而舉,行政核績廉以衡。”這是他們在組織路線上遵循的法則,選拔、提升官吏重在德才,考核政績要以是否廉潔為衡量標準。
楹聯言志、言行、言情,讓現代的我們看了也覺耳目一新,暗暗稀奇:封建官吏真的能做到嗎?且看大門兩邊的一幅楹聯:“治菊潭,一柱擎天頭勢大;愛酈民,十年踏地腳跟牢。”“菊潭”、“酈”古指內鄉,天、地、柱指天子、百姓、地方官。這是在內鄉做了九年知縣的章炳燾撰寫的,意思是身為一個地方官,上受皇命重托,下系百姓安危,責任重大,從政要以愛民為本,腳踏實地為老百姓辦實事,做到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才能站穩腳跟。這是他在任九年內鄉大治的經驗總結,絕非言不附屬的自我標榜。《內鄉縣志》記載,他于該縣在任九年,勤政愛民,以百姓為父母,不辭辛勞,經常到百姓當中了解他們的疾苦,甚至不惜拿出自己的薪水撫恤苦難百姓,廉潔奉公換來了全縣九年太平。這樣的內鄉縣令不只他一個。志書記載,康熙十九年(1680),一個叫高以永的從外地來赴任該縣知縣時,縣內地多荒蕪,他下車伊始,先問百姓疾苦,“令其廣開墾、植農桑,游民四處返回,開地四千余頃。在事數年,溫厚和平為治務,慈祥之聲傳遍遐邇。”他時常深入民間,寫過許多體察民情的詩文。離任后,百姓為他立了“德政”、“去思”二碑于儀門前……由此可見,那些楹聯不僅是刀筆之下的口號,更是身體力行的準則。
謁內鄉縣衙,賞其匾額、楹聯,無法不令人感慨萬千。封建時代的官吏尚能如此,是否值得當今的人民公仆深思和借鑒?(原標題:謁內鄉縣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