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借條是用毛邊紙,毛筆行書的。正面上方有“解放軍晉冀魯豫野戰軍第六縱隊炮兵×××(三字看不清)”的騎縫印。內容是:“今借到新縣二區二村大米壹佰陸拾貳斤,德字部三隊經手人陳秀升,1948年2月8日”并加蓋陳秀升私章三處。左下角有:“請求速轉以便算帳,取糧機關九分隊”。借條背面有1979年新縣民政局付給保存人糧食時的簽字和公章。
此條是1948年2月,劉鄧大軍南下時路徑新縣箭河時向二村(熊沖)農民借糧時寫的借條,當時由二村負責人曾慶元保存。充分體現了我國人民解放軍嚴格遵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優良作風。解放后直到1978年冬,曾慶元將之捐獻給箭河紀念館。1979年,新縣民政局落實扶貧政策時,曾慶元又取出此條,拿到民政局領取糧食后,復交箭河紀念館。1984年1月,箭河紀念館轉交給新縣文管會收藏。2003年4月,由文管會移交給博物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