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決死囚曾經在老墳崗進行
老墳崗還曾經是個處決死刑犯的地方。1948年12月7日的《鄭州新聞》有一篇題為《劫匪秦桂華昨被槍決 行刑時群眾叫好》的消息(如上圖)。原文主要內容如下:
本報訊 國民黨匪軍兵痞秦桂華,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昨在老墳崗槍決,觀眾人山人海。當行刑時,群眾竟至高聲叫好,額手稱快。該犯于上月14日以冒充解放軍敲詐民財、擾亂治安被警備部逮捕,送公安局轉送法院。前后搶劫據其自供,計有銘功路、二馬路、回民市場、西二街、德化街、一馬路等處案件數起……人民法院以該犯罪證確鑿,怙惡不悛,乃于昨日依法槍決。
花街柳巷曾經在老墳崗泛濫
解放前,老墳崗之所以在鄭州出名,不僅因為這里集中了許多江湖藝人,更因為這里是當時鄭州最大的“紅燈區”。
今年70多歲的李海振老人回憶說,16歲的時候,他在大同路南洋百貨商店做學徒工,常常有老墳崗的妓女到商店里來買東西。妓女挑完東西后,經常讓李海振跟著去妓院取錢。
“你知不知道我們是干啥的?”有時候,妓女會問他。
“不知道!”接過錢,年輕的李海振就低下頭。
“去吧!”妓女輕輕地揮一揮香巾,讓帶點兒薄荷味的香氣撲到李海振的臉上。
李海振大氣也不敢出一下,出門就一溜煙跑了。
當時老墳崗的妓院分三等。一等妓院,門開著,妓女不用站門口;二等妓院門關著,妓女站在門口拉客;三等妓院一般也是私人旅社,半開著門。
據記載,當時老墳崗的魯楊里、豫興南里、北里、三興里一帶,均屬一等妓院(江蘇班)聚集地。這些妓院中最有名的一家叫雙鳳公寓,其老板張學仁是花業公會會長。所謂花業公會,也就是妓院業的行會。瑞祥巷、新春北里、杏花里是二等妓院(河南班)的聚集地。三等妓院分布在新春南里、惠芳里、北胡同、富春南里和富春北里。另有一部分暗娼散布在老墳崗周圍。
1931年出版的《旅行雜志》曾經這樣描寫鄭州當時的妓院:“現在皆高唱廢娼,獨鄭州則當馮玉祥督汴時,實行堅壁清野,娼妓天然淘汰,近則復聚于河北沿(老墳崗南)一帶……區區鄭州一隅,統計南花北柳,何止千人。每至夕陽西下,笙歌嘈雜,幾不知世上尚有干戈未息之地也。”據統計,當時在老墳崗,僅三興里就有妓院數十家。到1948年鄭州解放之前,老墳崗還有明娼400余人,其中三分之一患有梅毒、淋病等性病。因為妓院多,鄭州人當時都稱老墳崗為“野雞崗”。
因為妓院多,老墳崗經常發生刑事案件。1947年的冬天,在豫興南里,因為爭風吃醋,一個嫖客被殺死。第二天,當時的民營報紙《風沙晚報》在頭版頭題登載了以《能在花下死 做鬼也風流》為題報道了這件事。
解放初期,老墳崗就開始有計劃地進行改造,首先就取締了妓院。人民政府發布通告,不論是明娼,還是暗娼,一律集中進行登記。通過教育,妓女們有的結婚成了家,有的返回家鄉。政府還給400名教育后的妓女安排了工作,分配到豫豐紗廠等單位。其中進豫豐紗廠的人最多,超過200名。
通過學習和勞動,這些妓女都成了自食其力的勞動者,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清理整頓老墳崗喜獲新生
解放前老墳崗衛生條件極差,李海振老人說,當時有這樣一句話——“上邊有飛機(蚊子),下邊有坦克(臭蟲)”——說的就是老墳崗。老墳崗人早上起床,經常會發現臭蟲趴了一身,都不知道癢了。晚上睡覺,一翻身可以壓死幾個臭蟲;一巴掌打下去,可以打死十幾個蚊子。
當時老墳崗的街道大都很窄。金博大商場所在的位置,當時叫杏花里。別看現在那地方夠大氣的,可當初杏花里連一輛汽車都開不進去,最多能走一輛黃包車或者架子車。
1948年鄭州解放后,老墳崗獲得了新生。通過禁妓、肅毒、清理整頓,老墳崗才真正成為勞動群眾進行商品交易和游藝娛樂的活動場所,成為鄭州市城鄉物資交流的主要市場之一。(原標題:鄭州往事:探訪老墳崗 曾今的花街柳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