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浚地
2013/7/30 16:48:59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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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縣和淇縣是只有淇河一水相隔的鄰縣。兩縣歷來為淇河問題爭論不休。明朝時,一次淇縣縣令與浚縣縣令因為淇河打官司,從州府一級一級一直打到明朝大官王越的官衙。衙役傳報到里面。王越聽說是浚縣的來啦,心里就有三分近乎,親不親故鄉人,關云長還向蒲州人呢。
王越出堂斷案,當頭把浚縣縣令批了一通,說浚縣縣令不知長幼尊卑,睦鄰友好。然后公斷:淇縣居淇河之西為上,浚縣居淇河之東為下。上為長,下為次。淇河也應該長次劃分,上面的河應是淇縣的,下面的地應歸浚縣地。即淇河浚地。
淇縣縣令一聽非常高興。連忙感謝王越,真是當朝的青天大老爺。浚縣縣令一臉不高興,都說王越向浚縣,誰知王越也說浚縣比淇縣低,弄了個淇河浚地。
王越退堂后,又讓衙役把浚縣縣令叫去。對浚縣縣令說:“你是家鄉的父母官,浚縣的地低位不低。淇河在浚縣地上,當然浚縣有權使用河水,再者,淇河若向西滾動,浚縣的地就會逐年增多,若向東滾動,浚縣的地界永遠不變,這對浚縣長遠有利這是其一。其二是淇河上有人命案時,浮尸在上者,淇縣承擔人命案的責任。沉尸在河底者,浚縣承擔案情。沉尸當然不會被人發現,所以,浚縣縣令主可以清靜平安了。”王越這樣一說,浚縣縣令抿不住嘴地笑啦。連說“感謝王大人指點,感謝王大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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