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爭財的官司
2013/7/30 16:51:43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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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崇禎年間,有一對兄弟,兄為翰林院學士,弟乃戶部給事,都在朝為官。為了爭奪父親遺產鬧翻了臉,官司打到衙門,法官老爺寫了一個朱批,貼在轅門上示眾。兄弟二人看后深受教育,十分汗顏,化解了這場遺產糾紛,重歸于好,此后二人和睦相處。
朱批原文如下:
江西省翰林院沈忠仁,戶部給事沈忠義為爭家產事,具控蒙南直余總縣。現朱批貼示轅門,批云:鵓鴿呼雛,烏鴉反哺,仁也。鹿得草而鳴其群,蜂見花而聚其眾,義也。羊羔跪乳,馬不欺母,禮也。螻蟻塞穴而避水,蜘蛛羅網以為食,智也。雞非曉而不鳴,雁非社而不至,信也。禽獸尚有五常,人為萬物之靈竟無一德。兄通萬卷,竟無教弟之才,弟掌六科,豈有傷兄之理?沈忠仁,仁而不仁。沈忠義,義而不義。有過必改,再思可矣。詩云:兄弟同胞一母生,祖宗遺業何須爭,一番相見一番老,能得幾時為弟兄。兄弟二人見此朱批,抱頭痛哭而歸,從此永不分居傳為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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