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葬就是將靈柩或骨灰盒由停殯處移往墓地,依時辰落柩下葬,時辰應該不能早過太陽日出、晚不能超過太陽落山,然后封蓋墓板或者掩土做墓頭的一連串過程。
如果是土葬依序為安釘、割柩、旋柩、啟靈、辭客。“安釘”儀式需由子孫親自進行,由長子咬下子孫釘,此時禮生或道士在棺木四端邊釘邊說吉利話,以喻出丁之意,這項儀節現今有省略或提前舉行的情形。繼之進行“割柩”,即于柩上削小木片,并與子孫釘一并放于香爐,等除服時一并焚化,以求子孫繁昌。然后進行“旋柩”,子孫旋繞靈柩以示不舍。完畢后即由抬柩者絞柩移動“啟靈”,將靈柩移到靈車上,此時子孫跟著靈柩而出。啟靈后出殯行列行至中途,必須停下進行“辭客”,由家屬辭外家親友不要送殯,其馀親友的送殯車則送到墓地。
靈柩下葬前例須舉哀,表示從此不見死者的容顏,然后便進行下葬儀式,先由土公及地理師于柩尾“放栓”,即打掉木塞以求尸身速腐;而后土公挽繩移柩下壙,過程中由地理師以羅盤定方位調整位置,解下繩索后才將銘旌(書寫有官位、姓名的旗子)鋪于柩上。隨后孝男以麻衣盛土入壙,并呼喊“阿爸(母)起來”,表示親葬亡親,并呼叫其魂。完畢后由土公掩土,立墓碑及后土;靈柩此后即由土地公庇佑,故要祭祀后土,并在祭文中表示所居的陰宅已購置清楚,請求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