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盛行“五行相生相克”的說法,認為最熱的夏天日子,屬火,而庚屬金,金怕火燒熔(火克金),所以到庚日,金必伏藏。于是規定從夏至后的第三個庚日起為初伏,從夏至后的第四個庚日起為中伏,立秋后的第一個庚日起為末伏,也稱終伏,總稱為三伏。
當夏至與立秋之間出現4個庚日時中伏為10天,出現5個庚日則為20天,所以中伏到末伏有時十天,有時是二十天,而“初伏”和“末伏”都是10天。中伏的長短皆因夏至后的第三個庚日早或晚而定,又必須依據,末伏是設立在立秋后的第一個庚日開始,處暑前后結束。
經推算總結,判別中伏的長短,還可以根據夏至日和立秋日的天干來直接確定,從夏至日到立秋日是三個節氣應四十八天,每當夏至日是辛、壬、癸日的年份,立秋日必定是戊、己、庚日,則此年的中伏只有十天;除此之外,其他年份的中伏,就一定是二十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