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喪葬禮儀里,有燒七的習俗。即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天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計七次四十九天,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
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年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另外一種說法是死者從去世之后,在七七四十九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禮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其中“三七”和“末七”尤為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等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