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藝術品的真偽問題,藝術品價格是藝術品市場的真正核心存在,所有的市場問題都會涉及藝術品的價格問題。業內外所關注的藝術品市場泡沫問題、藝術品價值與價格背離問題、藝術品金融化問題、藝術品保險等問題,都與藝術品價格問題緊密相關。
渠道眾多,卻缺乏綜合評價體系
在主流經濟學界,藝術品價格的評估問題一直不受重視,很少有人研究。各種變量、偶然性的存在,使藝術品價格愈顯撲朔迷離。
目前梅摩指數作為國際通用的藝術品估價方法被大量采用;同時比較完備與嚴格的評估師體系構成了國外藝術品價格評估的主力。國內,能夠提供藝術品價格評估的機構、個人豐富多樣,畫廊、拍賣公司、專家等均可提供估價服務。
估價渠道眾多,但是沒有一方可以作為權威性、中立性的第三方為大眾提供一份可信的估價數據,建立在其中一個或兩個估價方基礎上的估價方式,因為數據來源的單一性,亦面臨依據不足而導致結果偏差的問題。例如,以拍賣數據或畫廊數據為基礎,參考專家數據而進行的估價計算,因為眾所周知的拍賣作價、畫廊托價或炒作,導致相當一部分的藝術家價格數據是虛假的,而以此為基礎進行的作品估價因源頭上就存在的問題導致結果讓人難以信服。
因此,一種綜合多個估價方的價格意見,結合影響藝術品價格的各因素,形成一種相對獨立的、符合市場現狀的估價體系勢在必行。
四大指標影響藝術品價格
綜合市場中已采用的估價指標以及現實經營中遇到的藝術品價格影響因素,有四個指標直接影響藝術品的價格,即勞動力成本、藝術家影響力、作品藝術價值、作品獲得渠道。
勞動力成本指標直接與國家的宏觀經濟形勢相關聯,反映整個經濟大形勢對價格的直接影響;藝術家影響力是藝術家價格的直接影響因素,整個市場對藝術家的關注直接與藝術家的影響力掛鉤,如展覽品質優劣、社會職務高低、作品風格的影響力、市場關注度等等;作品藝術價值,直接與具體作品的質量優劣相關,普品與精品的差距常常是一倍以上的價格差;作品獲得渠道,與市場各經營方對作品的定價原則直接相關,藝術家以類比法與自己矚目的藝術家進行比價定價、拍賣與畫廊按一定原則添加自己的利潤點、經紀人則因為自己與藝術家多樣的合作方式而形成多種報價方式。四個指標涵蓋了與作品相關的社會經濟因素、藝術家及作品本身因素、藝術品運營及操作因素,盡量全面地將影響藝術品價格的因素涵蓋其中。
以此四項指標而深入的估價體系,可命名為“區間價位法” ,采用先行定性、再行定量的方法進行作品價格的評估。通過分級制,利用各指標項將藝術家先行進行區間分級,然后根據藝術作品本身的價值進行變量調整,確定最后的作品價格,該體系對消費型作品將具有更精確的估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