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文物年代的下限,在國際上起初曾定為1830年,這一年限源于1930年美國的關稅條例。該條例規定凡1830年以前制作的藝術品可以免稅。在國際上,不少國家就把這一年定為文物的年代下限。后來美國在1966年通過了新的關稅條例,又規定“自免稅進口報單提出之日起,凡一百年以前制作的文物”概予免稅進口。因而目前按國際上一般慣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實物。但是也有的國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另作規定,如希臘就把1450年作為文物的年代下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下列文物受國家保護: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畫;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筑;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文物認定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批準。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
文物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根據文物存在的形態,可以將文物分為不可移動文和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基本上都是文物史跡,如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古遺址、古墓葬、近代現代重要建筑、紀念地等。這些史跡一般體量大,不能或不宜于整體移動,不能象館藏文物那樣可以收藏于館內,并輕易移動;可移動文物主要是指館藏文物和流散文物。它們體量小、種類多。根據體量的大小和珍貴程度,分別收藏于文物庫房、文物柜或文物囊匣內。可移動文物主要有:石器、陶器、銅器、鐵器、金銀器、玉器、瓷器、漆器、工藝品、書畫、古文獻,等等。
以文物年代為標準,可以將文物分為古代文物和近現代文物。古代文物指古代歷史發展進程中遺留下來的遺跡和遺物,古代文物的年代下限有兩種計算方法,一種是計算到1840年鴉片戰爭,即中國近代史的開端;另一種是計算到1911年,即中國封建王朝被辛亥革命推翻。近現代文物的年代起始,大都從1840年算起。古代文物分兩部分:其一是文物史跡,即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其二是文化遺物,包括內容很廣,其中主要的是各種古器物、古書畫和古文獻。近現代文物主要包括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和民俗文物等。革命文物是中國人民革命斗爭中遺留下來的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史料價值的建筑物、遺址和紀念物。民族文物是反映一個民族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遺跡和遺物,具有本民族的特色。民俗文物是反映民間風俗、習慣等民俗現象的遺跡和遺物。
根據文物的價值,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可移動文物,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
一級文物的定級標準和范圍是:反映中國各個歷史時期與生產關系及其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關社會歷史發展的代表性文物;反映生產力的發展、生產技術的進步和科學發明創造的代表性文物;反映各民族社會歷史發展和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代表性文物;反映歷代勞動人民反抗經濟剝削、政治壓迫,以及有關著名起義領袖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了中外友好往來和在政治、經濟、軍事、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中華民族抵御外侮、反抗侵略的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的代表性文物;反映歷代著名的思想家、科學家、發明家、政治家、軍事家、教育家、文學家、藝術家及歷代著名工匠的代表性文物;反映各民族生活習俗、文化藝術、工藝美術、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別重大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中國古舊圖書中具有代表性的善本;反映有關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重大事件和杰出領袖人物的革命實踐活動,以及為中國革命作出重大貢獻的國際主義戰士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及其有關重大歷史事件、領袖人物、著名烈士的代表性文物;反映有關中國各黨派、團體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愛國僑胞及社會知名人士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其他具有特別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國內外代表性文物。
二級文物的定級標準和范圍是:具有重要歷史、科學價值或較高藝術價值,但在全國或本地區存量較多的文物;具有一定歷史、科學價值或一般藝術價值,但在全國或本地區存量較少的文物;反映一個地區、一個民族或某一個時代的具有重要歷史價值或較高藝術價值,但有某種缺陷的文物;反映某一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或對研究某一歷史問題有重要價值的文物;反映某種文化類型和文化特征的、能說明某一歷史問題有重要價值的文物;時代較晚,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一般,但經濟價值較高的文物;反映各地區、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反映歷代著名藝術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一般藝術家的精品;中國古舊圖書中具有重要價值的善本;其他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國內外文物。
三級文物的定級標準和范圍是: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在全國或本地區存量較多的文物;反映一個地區、一個民族或某一時代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但有某種缺陷的文物;反映某一歷史事件或人物,對研究某一歷史問題有一定價值的文物;反映某種文化類型特征的某一區域性的非主要文物;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民俗文物;反映某一歷史時期藝術水平和工藝水平的作品,或藝術、工藝水平較高,但損傷較重的作品;中國古舊圖書中具有一定價值的善本;其他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國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