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有關規(guī)定,日前,河南省文化廳下發(fā)《關于做好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遴選推薦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開展省級非遺項目推薦工作。
這次非遺項目推薦的條件是已列入省轄市級、省直管縣(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具有重大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特色鮮明,在當地有較大影響,在一定群體中或地域范圍內世代傳承、活態(tài)存在的非遺項目。項目申報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保護單位、項目保護計劃、省轄市(省直管縣)專家委員會論證意見、省轄市(省直管縣)文化行政部門或省直屬單位審核意見,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直屬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申報的函件,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文件等。我市將認真組織遴選推薦,嚴格把關,廣泛聽取傳承人、專家和社會各界意見,確保項目質量,進一步推進我市非遺保護和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