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開展第四批市級非遺名錄項目申報工作
為加強洛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全面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根據市非遺保護工作安排,2013年8月份,將在全市組織開展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工作。
此次申報要求被推薦項目應為縣(市、區)人民政府已公布的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是具有突出歷史、文化和科學等方面價值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具有在一定群體或社會生活區域內世代傳承并活態存在的特點,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洛陽市轄區內的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均可向所在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項目申請,經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匯總、篩選后,提出推薦名單,向市非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申報。洛陽市非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論證后,擬定入選市級代表作名錄,報請市政府公布。
全部申報工作將持續到8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