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猴戲2009年評為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最近卻遭到接二連三的打擊。4名猴戲藝人因“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被刑判的風波還未平息,兩位猴戲藝人在湖南又因沒有野生動物運輸證而被驅離。
猴戲緣何處處碰壁?傳承兩千多年的猴戲該如何發展?帶著這些疑問,記者來到了“猴藝之鄉”河南新野縣。
傳統猴戲何去何從?
遭遇驅離、處處碰壁,
7月9日,新野縣猴戲藝人鮑鳳山等4人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街頭表演猴戲時,因沒有攜帶野生動物運輸證而被該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帶走。9月23日,法院判決認定,4人犯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
10月11日,兩名新野猴戲藝人在長沙街頭表演時,因懷疑其鞭打猴子被現場觀眾舉報,最終因沒有野生動物運輸證遭驅離。
“被驅離不是什么新鮮事,外出耍猴的藝人幾乎每天都會碰到。”新野縣獼猴藝術協會會長張俊然說,“但被判刑還是第一次,現在大家都不敢出去了。”
新野的猴戲藝人大都有過被驅趕、被嘲弄甚至被打的經歷。“耍猴人出門地位低,不受尊重,很多人都不愿意干了。”今年62歲的猴戲藝人張志忠說。
以“孫悟空”為代表的猴子形象歷來備受國人喜歡。而通過馴服猴子來逗人開心的藝術方式也延續了兩千多年。據了解,目前新野縣有猴戲藝人約300人,而猴戲非遺傳承人僅一人。
“這幾年來,猴戲藝人的數量一直在下降。以前,有些村85%的人都耍猴,現在只剩下不到20%。”新野縣猴戲藝術協會會長張俊然說。
如何看待傳統猴戲
“虐待動物”、非法運輸?
在古代,耍猴是被稱為“下九流”的行當。而今天,也有不少人把它看成是利用猴子賣藝的“乞討”行為,加之涉嫌動物虐待,新野猴戲這個延續千年的傳統藝術形式被人質疑為“舊俗陋習”。
很多人認為猴戲抹殺猴子天性而博眾人樂,不人道;揮鞭子、強訓練,不“猴道”。
“都說我們虐待猴子,都得像哄孩子一樣哄著,怎么會舍得打它。”新野猴戲藝人張志杰很無奈。
復雜的行政許可更是新野耍猴人的一塊心病。帶猴出去表演需要有馴養繁育證、表演證和野生動物運輸證,而大部分猴戲藝人往往只有馴養繁育證和表演證。
據了解,辦理野生動物運輸證程序復雜,需要來往兩地的省級林業廳雙方批復。“獼猴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只有省級林業部門才有資格辦理一系列行政許可。”新野縣林業局工作人員彭鎮鋒告訴記者,“我們在收到猴戲藝人申請后,把它遞交到市里,再由市遞交到省林業廳。”
“不是我們不愿意辦,是太難辦了。”張俊然說,“那些耍猴的趁著農閑時出去,哪有時間等,背著包,牽著猴就走了。”
即使運輸證辦下來了,新的問題又來了。運輸證上需要標注表演城市地點,猴戲藝人只能在該城市進行活動。如果轉到其它地方,需要重新走一遍程序。這對于“一個扁擔兩個箱,肩挑家當手牽猴”的藝人們來說,是很難實現的。
保護傳承需“內外兼修”
文明表演、區別對待,
面對困境,猴戲藝人想了很多辦法來應對。張俊然說,他們正在對藝人進行培訓,要求耍猴藝人文明表演,不準打罵、體罰猴子。同時,淘汰一些可能會引起虐猴質疑的節目。
“下一步準備給每個猴戲藝人發放統一的表演服裝,印上編號和投訴電話。如果藝人出現不妥的言行,可以直接打電話投訴。”張俊然說。他們試圖將猴戲表演從街頭引向景區或室內,為猴戲藝人提供好的表演環境,但資金和人才的缺乏仍是瓶頸。
同時,獼猴馴養的衛生檢疫也是新野猴戲發展面臨的一個困境。大部分猴戲藝人都是依靠經驗喂養猴子,猴子生病時處理不當,容易造成猴子死亡。“希望有關部門重視猴子的衛生疫情問題,提供正規獸醫師的培訓。”張俊然說。
而在猴戲藝人看來,最大的心結還是“辦證難”。他們呼吁,國家有關部門能否將表演的獼猴同作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獼猴區別看待,省去一些辦證手續,為他們外出表演提供便利。
“新野猴戲有著很高的文化、藝術以及觀賞價值。如果能夠在行政許可上給予一定的簡化,將有利于猴戲這一珍稀文化藝術的保護和傳承。”河南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處長劉春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