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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是繼匈奴、柔然、突厥、回鶻各游牧民族政權之后,在我國歷史上產生重大影響的又一游牧民族統治者建立的政權。其統治范圍與時間,其政權建設的完備與鞏固,其經濟文化的發展與繁榮等,遠遠超過了前者。“遼能夠統治中國北方200余年,其治國方略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專家如是說。
有效統治 政治上“一元兩制”
遼代統治的一大特點是官分南北、蕃漢分治,即“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這是契丹統治者出于加強統治的政治需要,根據不同時期面臨的不同情況,不斷調整統治政策的結果。
東北師范大學歷史系教授王德忠告訴記者,遼代“因俗而治”的統治政策,在契丹族部落聯盟的末期就已經具備了雛形。如與契丹族“同族異類”的奚族在被耶律阿保機征服后,盡管被列為契丹部族之一,卻仍然沿襲奚族歷史上奚王的設置,由奚王府統領奚族部眾。
耶律阿保機時期,在契丹族游牧區從事農業生產的主要是漢族農民,他們或在契丹族與中原的戰爭中被俘獲而來,或因躲避河北地區的戰亂而主動投附契丹。深諳農業經濟實惠的耶律阿保機沒有讓漢族農民放棄他們賴以為生的農耕或手工制作長技,在天復二年,下令在潢河(今西拉木倫河)之南修筑城池,安置所獲“生口(指俘虜)”。
隨著契丹在對外掠奪戰爭中所獲人口日益增多,尤其是漢族、渤海人口的大量增加,仍然以修筑漢城的安置方式已經不行了,于是,遼開始以設置州縣的方式進行安置。
這些州縣有的是在漢唐曾經設治的地方設置的,而大多數則是在契丹內地“上京道”境內(轄境包括今天的內蒙古東部、蒙古國全境、俄羅斯西伯利亞南部)設置的。如臨潢府(上京道的治所,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南)所屬的臨潢、潞縣是耶律阿保機為掠獲的幽、薊漢族人口設置的;長泰縣(今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八郎 鄉)則是在耶律阿保機東征渤海時,攻克長平縣后遷其民于此而設置的;定霸、保和二縣雖是統和八年(990年)設置的,但這里的漢族和渤海人口都是在耶律阿保機時期遷來的。
遼獲“燕云十六州”后,為管理大量的漢民,遼太宗制定了“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的統治辦法,在遼朝的中央統治機構中分別設置了北面官和南面官兩套系統。北面官主要是管理契丹和其他游牧民族的事務,南面官主要是管理漢人、渤海人的事務。
北面官的最高機構是北樞密院,以其牙帳居大內帳殿之北,故名北院。
南面官的最高機構是南樞密院,以其牙帳居大內之南,故名南院。
北、南兩院雖然并列,實際上,主要的權力機構是北樞密院。
北面官制與南面官制的區別,主要在于北面部落以下和南面州、縣以下官屬的不同。至于南北兩班朝官,稱號固然有異,其職掌則多相同。
遼的南面官制大抵沿襲唐制,后來又兼采宋制而略有變通。中央亦有三省、六部、臺、寺、院、監、諸衛、東宮之官。只是中書省初名政事省,中書令為政事令,中書舍人為政事舍人。
此外,特設漢人行宮都部署院及十二宮南面行宮都部署司,是漢人參加契丹本部組織的機構。地方官也仿唐宋之制,設節度、觀察、防御、團練、統軍、招討等使,以及刺史、縣令等官。因為是雜采幾朝的制度,所以官號不免有些紊亂。
南面官不全是漢人,契丹人做南面官的也不少,并且也穿戴漢人衣冠。
遼國選派契丹大臣分任南京留守和西京留守,對當地的漢官起監督作用。南京留守通常由皇弟或皇叔充任,鎮撫幽燕二州,雖以“備宋”為名,實亦寓有預防漢官不測之意。可見,南北兩套官制是通過一定環節聯結起來,統一到中央。
此外,遼還酌情采用了渤海的舊制。例如,渤海設中臺省,遼也設中臺省;渤海分建五京,遼也分建五京。
對于遼的這一套雙軌制的或二元化的統治機構,遼寧社會科學院遼金史研究室主任鄭毅認為,這與遼所處的自然環境有關,隨著遼統治的領土越來越大,遼政權徹底漢化,接著走拓跋北魏的道路已成為不可能。遼統治者不得不更加重視對草原游牧民族的控制和管理。這樣,在遼內部,草原地區和農耕地區大體保持平衡。這一重要的治國政策,是保證遼朝200多年統治的重要原因。
這樣,在遼內部就形成了中央高度集權與地方“因俗而治”共存的“一元兩制”的政治體制,不但實現了遼皇帝集權政治的現實需要,又順應了遼境內各族人民的傳統習俗和政治要求,改變了以往北方游牧民族進入中原后,不是迅速漢化,就是因為無法適應農耕文化而被迫退出的窘境。
在中國歷史上,遼的統治者首次實現了中原農耕地區與草原游牧地區的高度融合。
追求進步 文化上“學唐比宋”
遼代前期,契丹統治者對漢文化的態度,是利用多于接受,即為了有效地統治漢民而不得不宣揚儒學。
《舊五代史·契丹傳》中所載“阿保機善漢語”,但卻對人說:“我解漢語,歷口不敢言,懼部人效我,令兵士怯弱故也。 ”在這一態度影響下,遼代境內儒學的傳播和教育的發展,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僅局限于燕云漢民居住地區,不過這種情況到遼代中期就有了極大改變。
華東師范大學古籍研究所研究員顧宏義告訴記者,遼圣宗于983年即位,隨即通過整治官吏,改革劣政,寬賦減稅,穩定了政局,基本消除了遼世宗、穆宗和景宗時期契丹貴族篡位叛亂不絕的局面。同時,在境內進行封建化改革,使其更為注重對漢文化的吸收。
1004年底,遼、宋間訂立了“澶淵之盟”,結束了遼、宋之間數十年的戰爭,使遼代社會經濟大為發展,加快了遼代封建化的進程。
在和平環境中,隨著遼、宋雙方外交使節往來和民間交往的增加,遼代朝野逐漸形成一種“學唐比宋 (學習唐朝、比美宋朝)”的風氣。學唐的目的在于比宋、超宋,為達此目的,就必須全面、深入地了解和學習中原文化思想等,如遼圣宗曾“詔漢兒公事皆須體問南朝法度行事,不得造次舉止”,以促進契丹社會向更高階段發展。其結果是契丹社會在進行封建化的同時,全面接受漢文化,并在契丹社會上形成尚文崇儒的一代風尚。
遼在統和年間,頒行《五經》,興建學校,開設貢舉,選舉官吏。由此進入儒學廣為傳播、學校教育制度全面建立的發展時期。遼國在南京之外,上京、中京、東京和西京也都設立了國子學,設博士、助教等教職,成為諸道之最高學府,各地州縣也大多設有學校。
遼采用以儒學思想為內容的科舉考試來選舉官吏的方法,“初每年放進士,但名額不過二三人”。 “澶淵之盟”后,雙方使節來往增多,遼為避免在外交活動中鄙陋無文,擴大了科舉范圍,使進士及第人數激增,至每年數十人,多者達百余人。
遼圣宗以后,尤其到遼道宗、天祚帝時,遼廷中的漢人重要官僚,如南樞密院、中書省的長官及其屬員,大都為進士出身。
始于遼圣宗的 “學唐比宋”,大大促進了契丹各民族的融合,縮小了北方邊遠地區與中原地區的文化差距。
契丹人逐漸以中華正統自居,遼圣宗曾作《傳國寶》詩云:“一時制美寶,千載助興王。中原既失鹿,此寶歸北方。 ”遼道宗更認為“吾修文物,彬彬不異中華”。
為了統治,遼實行了“一元兩制”,被稱為最早的“一國兩制”;為了穩定,遼的法律因俗而治,各地使用不同法律。 1000多年前,懂得如此治理國家,確實是個智慧的民族。有人把這歸結于“契丹的女人聰明”:你看,那個蕭太后多厲害。可是,遼代的強盛與蕭太后有關系嗎?請繼續關注“找尋遼河流域那個消失的民族”。
□文/本報記者/王云峰/王巖頔 攝/本報記者/宋 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