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一詞早在晉代就有了,原本屬佛教用語。據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記載:“殷中軍讀小品,下二百簽,皆是精微,世之幽滯,欲與支道林辨之”。在句下劉孝標注:“釋氏《辨空經》有詳者焉,有略者焉。詳者為大品,略者為小品。”可見,“小品”是與“大品”相對而言,指佛經的節本。因其篇幅短小,語言簡約,便于誦讀和傳播,故備受人們青睞。
到了晚明時期,文人為逃避政治禍患,嗜佛成風,但只是逃于禪、隱于禪,大多數人并未真的遁入空門。所以他們根本沒有耐性鉆研深奧玄秘、卷帙浩繁的佛典,卻對“小品”情有獨鐘。隨著“禪悅”之風的興盛,文士們將“小品”概念移植到文學中,便成為很自然的事了。這個時期的小品大體上指散文體,篇幅短小,雋永新異。它并不特指某一專門的文體,像游記、雜記、隨筆、書信、日記、序跋等都可以包括在內。
在現代,小品是指“篇幅短小的雜文或其他短小的表現形式”,再后來,小品的含義又發生了變化,專門用來指稱戲劇小品這種藝術形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