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巷尾竊取他人錢財者,人稱扒手、小偷;而在文人圈子里,竊取他人的作品當做自己作品的人,則被稱為“文偷”。考證起來,文偷之風,不是當今這個時代獨有的,在古代就有大大小小的文偷。
《世說新語》記載,西晉“竹林七賢”之一向秀寫了一本《莊子注》,但在《秋水》《至樂》二篇沒有寫完的時候,向秀就去世了,與他同一時代的文人郭象將向秀未完成的《莊子注》據為己有,乃自注《秋水》《至樂》二篇,又加了一些自己的觀點,改頭換面,署上自己的名字發表了。據此,后世學者認為郭象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剽竊”第一人。事實上,郭象并非無才之人,其見解和文采并不亞于向秀,卻有剽竊舉動,足證其品行不端。除了郭象之外,唐人顏師古為《漢書》做注解,他的這本《漢書注》流傳甚廣。《新唐書·顏師古傳》記載,顏師古的叔父顏游秦寫了一本名為《漢書抉疑》的書,顏師古在注解《漢書》時“多資取其義”。其實,“資取其義”是古人比較委婉的說法,也就是說,顏師古竊取了自己叔父顏游秦《漢書抉疑》的內容來注解《漢書》。
從古至今,類似郭象和顏師古這樣的抄襲行為之所以為人不齒,除了侵權之外,還因為抄襲本身是一種機械性的工作,沒有任何創新可言。在這些“文偷”中,最為尷尬的事情莫過于被人當場戳穿了。據《唐詩紀事》一書記載,唐憲宗年間,一位名叫李播的文人出守蘄州時,有一天,一名李姓書生求見。在唐代,讀書人若要入仕,往往要找有名望之人,得到他們的賞識和引薦,敲門磚便是自己的作品。這位李姓書生帶來了自己的一本詩集,看著這本詩集,李播越看越眼熟,原來是自己未登第時的舊作。書生見事情敗露,非常慚愧,便承認這本詩集是自己在京城書鋪里花一百錢買的。李播為人寬厚,并沒有責備他,書生見此情景,便厚著臉皮希望李播將詩作“借”給他,以便自己繼續“行騙”。李播十分憐憫這位書生,于是說自己年老,留詩無用,可以相借。書生臨走時,李播問其去向,對方以要去江陵拜見表丈盧尚書相炫耀。李播聽后大笑,說盧尚書明明是自己的表丈,且與自己交往甚密,自己從來不知道盧尚書還認識這位李姓書生。書生又一次露餡,卻又一次恬不知恥地表示,既然借了詩,就連表丈一起借了吧。
一般來說,抄襲他人文章被發現,為人譴責、鄙夷,文偷們也會覺得自己顏面盡失,不過,在唐朝,竟然有一個文偷剽竊他人不但不覺得慚愧,甚至干出殺人的勾當。唐初,一名叫劉希夷的文人吟出“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的名句,他的舅父宋之問看見這句詩非常喜歡,得知詩句尚未傳于外人,便公然索要。劉希夷起初答應了舅父,后又反悔,宋之問竟令家奴用土袋將劉希夷活活壓死,將詩作據為己有。宋之問做文偷竟然做到殺人的地步,也是古往今來絕無僅有的,他的所作所為被后世稱為“文人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