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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筆記中的“名偵探鸚鵡”

2015/10/26 13:58:38 點擊數: 【字體:

  呼延云

  囿于科學不昌,古代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很低。一樁案件發生了,破案的主要方式是先憑著“直覺”懷疑某個或某幾個目標,然后嚴刑拷打拿到口供,結案了事,這樣極容易造成冤假錯案。只有極少數擅長“折獄”的官員,重視調查研究,對物證和人證反復核實,結合法醫技術,捕捉嫌犯辯解中的邏輯錯誤,令其俯首認罪。不過,也有很多刁鉆狠惡之徒,刑訊也好、舉證也好,就是不招,這種情況下,辦案的官員就只能祭出最后一招了——非自然力量,或者說請冥冥之中的鬼神來相助。雖然這種方法屬于誘供,有點兒不大光明磊落,但是對于那個時代總相信頭上三尺有神明的人而言,還是很有效的。

  比如,我們今天說的一種名為鸚鵡的小家伙,就是古代斷案中不時出現的“名偵探”之一。

  只有鸚鵡看到了兇殺過程

  先來看五代時期政治家、學者王仁裕在《開元天寶遺事》中記錄的“鸚鵡告事”的故事。

  長安城中有個名叫楊崇義的人,是個“富N代”,累世的財富,使得他家的珍寶古玩“僭于王公”。有錢人的妻妾大多是“高顏值”的,楊崇義老婆劉氏不例外,國色天香;有錢人的妻妾一般都富裕得只剩下道德這么一個“貧困項”,劉氏亦不例外,與鄰居家一個叫李弇的人私通,倆人趁著楊崇義不在家的時候,沒少滾床單,“情甚于夫”。既然奸夫更比丈夫更親,丈夫的生命就只剩下倒計時了。有一天,楊崇義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跌跌撞撞地回到家,倒在床上酣睡。劉氏悄悄地打開了后門,把李弇放了進來,倆人拿一根繩子勒在了楊崇義脖子上,將之勒斃,然后將尸體埋在了后院的一口枯井中。

  夜半殺人,“其時仆妾輩并無所覺,惟有鸚鵡一只在堂前架上”。

  楊崇義是一家之主,雖然平時生活放浪,夜不歸宿也是常事,但十天半個月還是見不到人,就有點反常了。一家子都慌了神,劉氏表現得最為緊張,讓家中的仆人四散開來尋覓其夫,并在人多的街市上貼榜,懸賞找楊崇義,賞格還頗高。然而過了很久,依然活不見人死不見尸,劉氏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就裝出一副“為夫消得人憔悴”的樣子,淚灑衣衫、亂鬢如云地跑到官府去告狀,“言其夫不歸,竊慮為人所害”。

  楊崇義是富可敵國的大戶,這樣的人物失蹤,當然不可等閑視之,“府縣官吏,日夜捕賊”,但懷疑的主要目標還是家中的仆人,“經栲捶者百數人,莫究其弊”。刑訊逼供了一百多人,還是沒找到楊崇義,官府一時間手足無措。

  后來,縣官帶著一些人,突然來到楊崇義家中搜查,這可讓劉氏有點手足無措,不過她也并不擔心,因為尸體埋在枯井中,萬難找尋。果然,一群衙役們把房間、院落翻了個底朝天,還是一無所獲。正當一眾人等要沮喪地離開時,堂前架上的那只鸚鵡“忽然聲屈”——忽然開始喊冤。

  縣官十分驚訝,將鸚鵡從架上取下,放在胳膊上,問它喊的哪門子冤,鸚鵡大聲說:“是劉氏和李弇合謀殺死了我的主人!”

  劉氏萬萬沒有想到一只鸚鵡竟揭穿了謀殺的真相,頓時面無人色,腿腳一軟,跌坐堂下,縣官立刻命令衙役們“執縛劉氏,及捕李弇下獄”,劉氏和李弇認為鸚鵡此舉,乃楊崇義的冤魂作祟,只好招供,落得了個“依刑處死”的下場。

  長安府尹將事情的前后經過,上奏給時任一國之君的唐明皇李隆基,李隆基聽說后,“嘆訝久之”,加封那只鸚鵡為“綠衣使者”,交付后宮喂養,以酬勞它替主人申冤報仇的功勞。

  2003年的一次“鸚鵡捉賊”

  也許是長了一身漂亮的羽毛、稍加訓練又會說人話的緣故,鸚鵡在中國古代文學中一直扮演著聰明伶俐、善解人意的角色,禰衡在他的名篇《鸚鵡賦》中就這樣描寫道:“惟西域之靈鳥兮,挺自然之奇姿。體金精之妙質兮,合火德之明輝。性辯慧而能言兮,才聰明以識機。”

  因此,在古代筆記中,“聰明以識機”的鸚鵡不止一次地扮演著“名偵探”的角色。

  除了前面提到的“綠衣使者”一則之外,明朝的大學士朱國禎在《涌幢小品》里也寫過一個鸚鵡破案的故事:云南太守陸綸有一天微服私訪,來到一戶人家,突然看到這家養的一只鸚鵡飛到自己身邊,哀鳴不止,然后“忽墮地”,躺在地上好像一個死人。陸綸大吃一驚,再看那只鸚鵡,又恢復了平常的樣子。陸綸叫來這戶人家中的一位老婦人,問這是怎么回事,老婦人戰戰兢兢地說:家里曾經因為糾紛,殺死了一個人,就埋在鸚鵡籠子下面的地板底下。陸綸立刻把這家人都召集到一起,殺人者一聽說“鸚鵡顯靈”,立刻招供,受到法律的嚴懲。

  眾所周知,鸚鵡之所以會學舌,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個是它有“先天優勢”,發聲器的上、下長度及與體軸構成的夾角均與人的相似,舌根也非常發達,舌頭富于肉質,前端細長呈月形,猶如人舌,轉動靈活,所以才能惟妙惟肖地模仿人語,發出一些簡單、準確、清晰的音節。第二個則是必不可少的條件,那就是有人教它,在它面前反復地述說一句話或一組話,否則,一只從來沒有接受過訓練的鸚鵡,是無論如何也不會說人話的。

  所以,上面講的兩個案子之中,鸚鵡揭發真兇,無論指名道姓還是“墮地”這一肢體動作,都必然是有人教習的結果。比如楊崇義命案,對照事件的前后經過,我們大致可以做出如下的推想,其妻劉氏和李弇的偷情,保密措施做得再怎么好,府里上上下下百十來口子人,也不可能半點風聲都不走漏,楊崇義失蹤之后,官府“經栲捶者百數人”,必定有那被拷打之后氣憤不過的奴仆,懷疑是劉氏和李弇做的好事,又苦于沒有證據,干脆編了話教給鸚鵡,等縣令上門時,引誘那鸚鵡“舉報”,歪打正著。而“鸚鵡墮地案”的真相,恐怕也是家中有人被真兇所脅迫,不敢直接報案,只好訓練了鸚鵡找陸綸告狀。

  不過,現實中還真有鸚鵡協助警方破案的故事。2003年,美國一戶人家發生了一起盜竊案,警方在失竊的人家中調查了半天,還是一無所獲,就在他們準備放棄的時候,屋子里的一只鸚鵡突然開口了,不斷地重復兩句話:“到這兒來,羅伯特!到這兒來,羅尼!”警察們通過計算機查找“羅伯特”和“羅尼”這兩個名字,結果在慣犯檔案中發現了。警方很快這倆人拘捕,審訊一開始,他倆起初死活不承認自己的罪行,警察偷偷將那只鸚鵡拿進了審訊室,鸚鵡突然大叫起來:“到這兒來,羅伯特!到這兒來,羅尼!”嚇得倆人差點兒跳起來,只得老老實實交代了犯罪過程。原來,他們倆摸著黑偷東西時,因為屋子太大,走散了,只好不停地呼叫對方的名字,卻被那只好學的鸚鵡“銘記”,成為鎖定他們犯罪的關鍵性證據。

  “貓噬鸚鵡”逗得宋孝宗大笑

  除了扮演“名偵探”的角色以外,鸚鵡在我國筆記小說中還有“多重身份”。

  岳飛的孫子、南宋著名學者岳珂撰寫的《桯史》中,有一則非常有趣的記載,名曰《鸚鵡喻》:蜀地的文人清高,不會趨炎附勢,有一位名叫楊嗣清的先生,因為德才兼備而被清議推屬。在考試時,楊嗣清對某個考官沒有巴結,那考官便寫了個奏章呈上去,誣陷楊嗣清,想要借皇帝之手將他治罪。衛國公趙雄聽說了,趕緊跑到宋孝宗那里說:“有個人家里鬧鼠患,于是買了一只貓,尋了個好日子將貓放出來,實指望這貓兒能捕鼠,誰知那貓不管家里的老鼠鬧得有多么兇,一下子躥上鳥籠子,一口把鸚鵡給吃了,這能算是一只好貓嗎?”宋孝宗被他出了個謎題,不知道是什么來頭,問到底是怎么回事,趙雄便把考官不替國家招攬人才,反而陷害忠良的事情說了一遍,宋孝宗是個明白人,不禁哈哈大笑,將彈劾楊嗣清的奏章扔在一邊不再搭理了,“至今蜀人談謔,以排根善類者為貓噬鸚鵡”。

  這則筆記里,鸚鵡譬喻的是正直清高的知識分子,而在清代學者曾衍東撰寫的筆記《小豆棚》里,有一則《鸚鵡辭》,講了一個感人至深的故事:學生李某十分落魄潦倒,因為喜歡音樂的緣故,就養了一只鸚鵡,教了它一年,竟然能讓它唱歌,“按板針腔,清婉合律”。李某經常騎著一頭驢去游山玩水,他在肩膀上扛一只小木架,鸚鵡就站在上面,“得意時則命之歌,而自吹笛以和之”,便忘卻了郁郁不得志的憂愁,仿佛有了一個無論走到天涯海角都可以載歌載舞的朋友。不久,一個地方官聽說了這只懂得音律的鸚鵡,強迫李某將鸚鵡賣給自己,迫于他的威逼,李某萬般無奈,將鸚鵡給了地方官。李某走出官府,將賣掉鸚鵡的錢隨便捐給了一戶窮人家,然后放聲痛哭,直到日暮時分,他的背影才和哭聲一起消失在曠野之中。

  再說那地方官,得到這只鸚鵡,十分欣喜,第二天便把所有的賓客都召集了來,舉辦宴席,向大家介紹這只鸚鵡如何神奇,自己如何費盡心思才搞到手,然后讓樂師們奏起管弦,給鸚鵡伴奏,讓它唱歌,誰知那鸚鵡“喑然不出一聲”,地方官大失顏面,有心下令把鸚鵡打五十板子,又覺得傳出去說自己跟一只鳥兒過不去,更加丟人,只好讓下人把鸚鵡帶到別的屋子去飼養,鸚鵡不吃飯也不喝水,沒過幾天竟死了。

  有人感慨鸚鵡對主人的忠誠,作詩曰:“羞向華筵唱渭城,相思一夕頓捐生。吟魂莫戀知音者,安否難傳隴上聲。”

  也許,這只是一場因為官本位引發的悲劇,雙方都感到對方無可理喻:地方官始終搞不懂,這世上居然還有權勢收服不了的東西;鸚鵡始終搞不懂:這世上居然有人傻到以為權勢可以收服一切。所以說,人和禽畜終究是沒法溝通的,至于到底哪一方是禽畜,讀者恐怕就見仁見智了。

 


責任編輯:M005文章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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