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部3月30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文物局就國務院于3月4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進行了解讀,并特別對公眾普遍關注的私人產權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問題作了詳細的介紹。
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朱曉東表示,私人產權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問題確實是文物保護工作中遇到的一個難點問題,在調查的不可移動文物里,有97.5%的文 物都是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問題最突出的就是傳統村落,前幾年文化部、住建部、財政部等部門專門就傳統村落出臺了相關的文件,分三批公布2555個中國傳統 村落,其中6600多處屬于傳統民居,多是私人產權的。在這些村落里,除了很多祠堂屬于集體的,大量是個人產權,在6600多處文物點里有三分之二沒有得 到有效保護。
據了解,由于各種原因,目前這類文物并沒有財政補助渠道,社會資金也難以進入,致使很多文物建筑破敗不堪。這次《意見》明確提出,要通過文物保護基金建立 暢通的渠道。這是解決私人產權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維修資金問題的創新之舉。而中國文物保護基金可以用到什么方面呢?“比如會用在傳統村落里私人產權的不可移 動文物的國保單位的保護維修。我們將采取社會募集等方式多方籌措保護資金,重點補助私人產權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維修,激勵文物所有者和使用者更好履行保護 義務。”朱曉東進一步解釋道。
按照現行的《文物法》,個人產權的文物建筑、特別是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建筑,屬于法律保護的范圍。在國家財政的支持下,文物部門將通過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開展相關工作,以保障這類文物的保護與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