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歷史建筑編制保護規劃 堅持原址保護和合理利用的原則
廣州歷史建筑保護又有新動作,今年公布的第一批398個歷史建筑將編制保護規劃,堅持原址保護和合理利用的原則;而年底還將出臺第二、第三批歷史建筑名單。兩個項目昨日起開始進行招標,總價格超過200萬元。
首批歷史建筑近期掛牌
2014年1月廣州市政府確定了第一批歷史建筑名單,總共398個,并于近期進行了掛牌。為了加強歷史建筑保護,依據《廣州市歷史建筑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開展廣州第一批歷史建筑保護規劃工作。昨日,廣州市規劃局作為招標單位對該項目開始招標,招標價格為人民幣110萬元,全部為財政性資金。
按照市規劃局的工作部署,設計單位需于2014年10月前完成初步成果提交市名城委審議,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保護規劃最終成果。
招標公告中要求,保護規劃要遵照《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上層次規劃對歷史建筑保護的要求,符合廣州市建設世界文化名城的發展方向,促進歷史建筑保護與再利用目標的實現。借鑒國內外文化遺產保護和歷史建筑再利用的先進經驗,保持國際視野和前瞻性。公告也明確了保護規劃要堅持三大原則,分別是——
原址保護原則:歷史建筑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原則上不得拆除、遷移歷史建筑。
價值保護原則:歷史建筑的保護應明確其歷史、藝術和科學的核心價值所在部位,不涉及這些價值的部位,可依法改造。
合理利用原則:合理使用是歷史建筑長期存續的需要,允許在保護核心價值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歷史建筑。
中標單位要調查廣州市第一批歷史建筑的歷史資料和現狀,通過現場踏勘、入戶調查、文獻研讀、部門溝通等工作,為規劃的編制奠定基礎。并對廣州市第一批歷史建筑分組分類,科學選取并重點研究典型案例,明確各組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原則、為保護利用的方式和程序提供基本框架。
新名單側重媒體推薦線索
昨日同時開始進行招標的還有2014年度歷史建筑推薦和申報(兩批)項目,同樣是由市規劃局作為業主單位進行招標,費用為92萬元。
據悉,2013年12月6日市文管委和市名城委第三次會議上,市長陳建華表示,“應按‘小步快跑’原則,結合全市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陸續推進后續批次歷史建筑的申報認定,2014年再出臺兩批歷史建筑推薦名單”的工作指示分期分批推薦、認定和公布歷史建筑,逐步建立我市歷史建筑名錄和檔案。
本次推薦的第二、第三批歷史建筑涉及廣州市全區域,重點為“2+3+11”平臺項目及各區已評定的文化遺產保護線索;媒體及社會各界提供有保護價值的建(構)筑物;名人故居、古橋、古井等特色類型的建(構)筑物。
招標公告顯示,本次歷史建筑推薦和申報分兩批次(第二批和第三批)推薦(篩查)、申報兩個工作階段。原則上第二批成果完成時間為7月前,第三批成果完成時間為11月30日前。
第一批名單尚未公布
第一批398個歷史建筑的詳細名單至今未公布。對此,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歷史建筑名單要待省政府核定批準后才能正式公布。這方面的推進確實有點慢,正在溝通。”今年,廣州在歷史建筑保護方面還有不少動作,包括市名城辦正在組織《廣州市歷史建筑修繕利用技術標準》、《廣州市歷史建筑和歷史風貌區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的編制。 (記者杜娟)(原標題:廣州將新誕生兩批歷史建筑 首批歷史建筑已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