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駐海南記者張鉞)8月4日,記者從海南省文體廳了解到,該廳近日結束了對省級以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進行的德才和傳承實績的考核考察工作,觸犯國家法律的省級非遺傳承人楊某某被取消了傳承人資格。
據海南省文體廳非遺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08年以來,海南省公布了兩批共86名非遺傳承人,其中14名為國家級非遺傳承人。此次考核考察的對象為省級以上非遺傳承人,主要考核考察傳承人在德、能、勤、績方面的表現。考核等級為稱職以上的,繼續保留名譽,并發放傳承活動補助經費,連續兩年達到優秀的,還給予獎勵。考核等級為不稱職的,將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不予發放下年度傳承活動補助經費。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取消其傳承人資格,并取消其所享受的一切待遇,重新認定該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
記者了解到,這次被海南省文體廳取消傳承人資格的楊某某,系海南省海口市人。2010年5月,楊某某被認定為海南省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海南八音器樂”的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