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實習記者薛帥)記者近日從文化部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辦公廳、文化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我國將開展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2014年共安排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中央預算內資金2.07億元,目前投資計劃已下達各有關。▍^、市)。
據悉,2014年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納入國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設施建設規劃以來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的第一年,文化部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加快推進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的通知》,要求各。ㄗ灾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和溝通銜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落實投資計劃,協調中央補助資金、地方配套資金和單位自籌資金按時足額到位,保證?顚S,確保資金安全。對于已下達2014年投資計劃的項目,要加快落實項目開工建設手續,爭取早日開工建設;對于尚未下達投資計劃的項目,要加快開展前期準備工作,合理確定項目規模和投資,抓緊完成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力爭早日列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
據了解,方案將選擇一批具有較好傳承潛力、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結合緊密,但目前面臨一定突出困難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支持其改善保護、傳承、利用的設施條件,促使其在保護傳承的同時,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有效拉動就業,同時在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等方面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
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不同特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主要分為傳統表演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傳統手工技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和傳統民俗活動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三種類型。建設資金由中央專項補助投資、地方配套資金、企業自籌資金等多渠道投入組成。建設項目所需的中央補助投資從已確定的8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中統籌安排,東、中、西部地區按照不同標準進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