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劇是三門峽地區最早流行的劇種之一,俗稱“亂彈”或“亂臺”,民國18年(1929年)編撰的《河南新志》稱為“陜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隨晉南定名為“蒲劇”。
蒲劇藝術,在中華民族文化中,特別是中原地區的黃河文化中,有著相當重要的價值,傳承、搶救、保護蒲劇藝術的價值主要有三點:
1、具有本地特色表演形式,本身有著不可替代的地域價值。
2、濃厚的地域特色,是當地人開業、慶典、廟會、人們日常娛樂生活等不可乏缺的藝術表演方式,可以通過戲劇內容,引導人們的思想觀念和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也將進一步對我國的文化史、藝術史研究作出有益的補充。
3、從源頭上掌握表演技能發展的脈動與演變的特質,則更能折射出民族文化的時代特征和智慧光華。
2015年,入選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