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群(?-237),字長文,潁川許昌(今河南許昌東)人,三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晉南北朝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創始人。早年被劉備辟為別駕,198年曹操入主徐州,辟陳群為司空西曹掾屬。后又任轉參丞相軍事。213年,曹操封魏公,陳群為御史中丞,后又任吏部尚書,封昌武亭侯。曹丕代漢,陳群為尚書令,晉爵潁鄉侯。225年,陳群為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并錄尚書事,總攬朝政。次年,曹丕崩,陳群受遺詔輔政。魏明帝即位,晉封群潁陰侯,增邑五百。237年病逝,謚靖侯。陳群歷仕曹操、曹丕、曹睿三朝,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盡職,為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后人評說:
《袁子》:“故司空陳群則不然,其談論終日,未嘗言人主之非;書數十上而外人不知。君子謂群于是乎長者矣。”
《博物記》:“太丘長陳寔、實子鴻臚紀、紀子司空群、群子泰四世,于漢、魏二朝并有重名,而其德漸漸小減。”
《三國志》:“陳群動仗名義,有清流雅望;…久居斯位…咸不忝厥職云”,“追觀陳群之議,棧潛之論,適足以為百王之規典,垂憲范乎后葉矣。”
《彧別傳》:“前后所舉者,命世大才,邦邑則荀攸、鐘繇、陳群。”
吳質:“陳群從容之士,非國相之才,處重任而不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