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春芳的一通電話,姑且拿來,用作我穿百家衣歷史的開場白。
翻看自己不同時期的照片,居然沒有哪一張沒有穿著他人衣服的。我對自己的穿衣問題感起興趣來。
小時候,家里窮,兄弟姐妹們的衣服往往像魚咬尾似的,一個接一個撿著穿,弟弟妹妹穿哥哥姐姐的。那時,我撿哥哥的衣服穿得最多。印象最深的是,瘦瘦高高的哥哥的褲子太長了,每次我得把褲腳卷起好幾圈,不過,還是覺得很時髦。有時也撿他*的衣服穿,尤其是高中畢業時,身形發育完全,便跟媽媽共起衣服來。現在想來,媽媽當時的衣服樣子有點老土,自己卻渾然不覺。想當初,根本沒有美不美的觀念。只要沒有補丁,不破不爛,就感覺良好。
大學畢業那年暑假,趁上班之前的幾天調息,好好在家跟爸爸媽媽享受天倫之樂。穿裙子穿膩了,翻出爸爸的西裝短褲穿上,爸爸很瘦,我也不胖,西裝短褲居然穿著剛剛好,很帥氣、很精神。后來,爸爸就把他的兩件用來對換穿的西裝短褲送給我了。這是我唯一的一次穿爸爸的衣服。每次想起早逝的爸爸,必想到這兩件西裝短褲。
上班的第一天,便中了公司團委書記的埋伏圈,不到一月,乖乖就范。團委書記是運動健將,無數次參加比賽,就有了無數運動套裝,足球的、籃球的。小時候一直穿哥哥的衣服長大,對男孩子朝氣蓬勃的運動服有仰慕的喜歡,大有“不愛紅裝愛武裝”的覺悟,穿團委書記兼男朋友(現在是老公)的運動裝,無可懷疑地順理成章。那時,還特地為穿男朋友的一套大紅運動服剪了短發,自我感覺特別英姿颯爽。
穿婆婆的衣服,應該也不算少的。婆婆的衣服,穿得最多的是毛衣。作為準兒媳到婆婆家去的第一次,天氣突然變冷,婆婆找出一件紫色毛衣穿在我身上。紫色十分襯皮膚,惹得我不斷地偷偷跑去房間照鏡,臭美得不行。后來,婆婆就時刻留意適合我穿的毛衣,說來奇怪,買來的毛衣穿著都蠻好看的。
結婚、生子,孩子們快速長大,衣服以令人驚異的速度變小,衣柜里滿滿收藏著孩子們穿不了的衣服。好好的扔了可惜,有的送了人,我挑選了幾件合適的自己穿上。以前穿他*的衣服,沒什么感覺,現在穿孩子的衣服,感慨地歡喜、自豪,一如當初孩子在腹中一樣的滿足。
朋友也時有衣服贈送。送之前,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你穿著好看些。”于是,信以為真。麗萍送過我一件裙子和一件紅襯衫,平英姐送過我一條牛仔褲,菲妮送過我一件開胸針織衫,征華送過我一件唐裝……衣服們都還在被我穿,友情永遠不變。
說來,送我衣服最多的是親愛的妹妹。因為購買眼力的低下,曾經屢次遭到妹妹的鄙夷,去年起,我從里到外、連鞋襪的衣著裝扮就被妹妹全部代勞了。那天,穿著妹妹給的馬靴見一個朋友,被慧看見了,大驚小怪:嗬,今天這么漂亮?我趕緊辯解:外套是春芳給的,毛衣是婆婆給的,馬靴是妹妹給的,全身是被組合的。
慧說:穿百家衣,有福氣的。
哦,誠然。(原標題:穿百家衣(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