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國故城,在淇縣城關鎮,是第二道朝歌城(紂王城)的城垣上段。公元前1063年周公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紂王子)、管叔,放蔡叔。將邶、鄘、衛三監之地及殷余發劃為衛國,封康叔為衛君,建都朝歌,宮殿建在城內定昌(今東倉)、傳至仔懿公,因其玩鶴喪志,不恤朝政,終于在公元前660年被北方人狄人所殺,在朝歌歷時403年。故名衛國故城。城廓長3100米,寬2100米,周長10400米。城基寬50至70米,殘高1.5——3.6米,城墻板筑,板眼明顯,均為平夯,板眼間距2.20——3.10米,板眼孔徑6——8厘米,夯層清晰,每層6——12厘米。在夯土在發現有春秋戰國時期的陶豆柄、陶盤、陶盆、繩紋板瓦,矮足粗繩紋鬲等。在故城東有兩個作坊遺址:治鐵作坊在付莊村約9+萬平方米,發現有治鐵殘爐、木炭、熔渣、范板和殘鼓風管等,制骨作坊在東關東北,躍進路北側,約2.4萬平方米,發現有牛、豬等各種骨骼,上面的鋸痕清晰,有的已變為化石。兩遺址中發現有紅陶片、細把陶豆、折沿旋紋陶盆,以及繩紋小磚等,這些遺物為龍山、春秋戰國至漢代的、1986年4月下旬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鑒定,紂王城上段為衛國故城。
1986年12月公布為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原標題:衛國故城——殘垣之上說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