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張、王、李三位秀才出去閑游,忽見路邊一文錢。李忙說:“財星高照,我要發(fā)財了。”想把錢拾起來。王急忙用腳踩住說:“錢在我腳邊,應歸我呀!”張毫不客氣,把王推到一邊拾起錢說:“你們別爭了,我已把錢拿起來啦。”這時,三人便爭起來啦,無奈,只得請縣令公斷。
縣令說:“你們?nèi)齻人之中,誰最窮誰要。”王說:“茅屋見青天,爐臺無炊煙;墊的爛草席,蓋的破被單。”李爭辯道:“青天是我屋,明月是我燭;蓋的肚囊皮,墊的背脊骨。”張隨著說:“三日水未沾,七天沒吃飯;悠悠氣不斷,就為這文錢。”
縣官聽罷大怒,驚堂木一拍道:“哼!你呀,悠悠氣不斷,有勁去拾錢?”李得意地說:“望大人明察。”縣令指著李說:“你呀 !墊的背脊骨,一身著華服。”王拍手忙叫好:“大人洞察秋毫,真是明鏡高懸。”縣令把眼一瞪說:“哼!你蓋的破被單,假話一大篇。”
這時,三個人你瞧我,我看你。縣令又說:“口讀圣賢經(jīng),懷揣小人心;見利就忘義,三個假斯文。”三人同問道:“這錢咋辦?”縣官說:“歸我!都快滾回去!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