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縣大笛子戲是流行于豫北、魯西南、冀南一帶的古老而珍稀的曲牌體劇種。至今近千年。已失傳了的唐宋大曲、宮廷音樂,原始劇目,古樸的表演形式等,在該劇種中還原汁原味的保留著。人稱大笛子戲為中國戲曲的“活化石”、“戲曲鼻祖”。 范縣大笛子,又名大羅戲,大笛子羅羅,該劇種唱腔、伴奏、身段、表演粗獷奔放。音樂由曲牌聯輟而成,戲文詞格復雜,曲式,節奏、行腔、過門變化多樣,同曲不同唱,伴奏以大笛為主,間配鼓板,鑼、笙及四大扇和海螺,(1958年后才有弦樂伴奏)。
大笛子戲的唱詞,以長短句式為主,對偶句式和單句式為次。大笛子戲的發音大多用真嗓,行腔用假嗓。
大笛子戲的唱腔特點:一、大笛子戲換牌頻繁,音節跳度較大,有時出現七、八度大跳。二、大笛子戲以過門音樂為主,以唱腔音樂為次,二者有機結合。三、打擊樂和唱腔結合,烘托氣氛,同時代替句間過門,使演員更有表演余地。四、大笛子戲將伴奏和唱腔各自獨立的曲牌前后疊起,形成復調音樂,使音色更為豐富。五、取長曲牌一句,在進行發展,形成新的派生曲牌,其旋律婉轉,情調悠揚。
范縣大笛戲的表演藝術與特技: 大笛戲的表演身段以大洪拳和梅花拳為基架,潤以藝術色彩。有粗獷、潑辣、夸張之特點。云手一技,花臉、武生、武旦皆可過頂。武生、武旦出場多大蹦大跳,善用飛腳(俗稱旋風腳),可連旋數十個。花臉則拔軀、振臂、眥目、頓足勇躍。行軍打仗動作,常用推圈跨步,勢如推山。躍起似蛟龍顛浪,蹲伏如猛虎下山,頗具特色。 大笛戲除善演朝代忠奸、打惡除霸等大戲外,武打戲又是它一大特色。在舞臺表演方面,以真刀真槍見長。多配以“出彩”(即見血破腹等),是眾多劇種中最具真實性的一種。 武戲的過場,行軍打仗等場面,往往陣勢浩大,威風凜凜。運用其獨特的推圈跨步、飛腳、起徑、單、雙開門、蹲步、扎架等式,使場景龍騰虎躍,勢若倒海。 大笛戲有特技“雙頭人”、“拉龍”、“跑游魂”、“開膛剖肚”、“盤叉”、“削柳椽”、“打五把彩”、“睡三孔橋”、“大上吊”、“炸麻花”、“背錢褡”、“上壓桿”、“砸瓦”等十幾種,其特點驚險刺激、真實,有極強的舞臺轟動效應。如打五把彩,更是恐怖、震撼;刀、槍、寶劍穿腸而過,腸溢血流;菜刀砍頭,剪刺雙眼、抓鉤穿鼻、大鍘劈臂,寒光閃閃,滿臺血人,觀眾觀之,兒哭母叫,膽寒心驚。范縣大笛子戲源于唐代宮廷音樂。在王國維《宋元戲曲史》一書中提到的諸多唐宋大曲里,其中[黃鶯兒]、[出隊子]、[調笑令]、[滾繡球]、[海里花]、[江頭金桂]、[拉花甘州]等均原汁原味地保留在范縣大笛子戲的曲牌之中,從其擁有眾多大曲和在大曲中又有其核心“五大套曲”的情形來看,宋代以前大曲聯套現象在該劇種得以印證。
范縣大笛子戲至今還保留著古代的演出形式,如唐代以前的“跳加官”戲和宋元雜劇中的“滑稽戲”(如“拉江須”、“打關西”等)、“拴搐艷段”(如“拐妗子”、“奇中遇”、“觀燈”等)、“赤膊戲”(如“薛剛打朝”、“西岐”、“紅娘下書”等。)這些特征證明范縣大笛子戲至少在宋代即已存在,元代趨于成熟,明初進入鼎盛期。明時對大笛戲有:“鍵擊九龍口,一溜十八班”之說。說明當時該劇種在中原已具規模。(“九龍口”指鼓,因唐玄宗曾打鼓指揮過大曲演奏而得名。“十八班”說明當時已有十八個正式班社)。
從大笛子戲藝人的行規,傳說中也不難看出該劇種和唐曲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如敬郎神)。郎神即唐王李隆基,偶像屬木制,四肢可活動,尺半高許,由大衣箱管理保存,每逢收徒、節日、獎罰等重大事件,由班主帶領全班藝人向“郎神”祭拜,然后才進行具體事宜。
再如該劇種演員在里場的座位各有定數,唯有丑角演員不受約束,原因是唐玄宗曾演過丑角。伙房開飯,如丑角演員不掂勺,則不能開飯。
又如農村古廟會演出該戲,會首必先到戲班親迎郎神,供奉在舞臺對面的神位上,方可開戲。如遇幾臺戲對戲,會首必讓大笛子戲占據正臺,面對神棚而演,其他班社再優秀也只能屈居左右。
根據以上特征,大笛戲應源于唐——成于宋——盛于元朝。
宋都南遷后,唐宋大曲逐漸走向社會,向戲曲化轉型。元朝時,大量胡樂的進入,給中原戲曲注入了新的活力。大笛戲演唱大曲時所用的竹笛、三弦、笙三件主奏樂器似顯不足,受外來樂器嗩吶的啟示,改制錫笛以代竹笛,加強了曲牌的表現力,完善了樂隊的建制。又吸收了元雜劇的大量曲牌如:“混江龍”、“山坡羊”、“叨叨令”、“玉芙蓉”等,到了明代,大笛子戲吸收了青陽腔、溝溝腔、羅羅腔、昆山腔、石牌腔及俗曲小令。
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燕九竹枝詞》亦載“唯有羅羅獨擅場”詩句,證明大笛子戲當時曾進京演出。雍正三年正月,田文鏡《特揭保甲之要法以課吏治事》第五條云: “高臺羅戲,應嚴行禁逐也,查得豫省每于集鎮沖要處所,扎搭高臺,演唱羅戲,動輒三五日不散”。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田文鏡升任兩河總督,又發出《為嚴行禁逐羅戲以靖地方事》之文告,命挨村逐鎮,遍貼曉諭,極盡侮辱能事。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風俗志》載:愚夫,燒香信神,又好約會演戲,如羅羅、梆、弦等類”,李綠園《歧路燈》中有諸多描述。盡管官家屢禁,足以欲罷不能。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風俗志》載:賽神招梨園,其名羅戲著,最俚鄙淫穢,民間尤尚之。百貨俱集,男女雜逐,一村演戲,眾村皆至,各招親厚者,酒食款待,流連宴樂。移他村,亦如之。轉相衿耀,有一時至五六部及十余部者,糜費不貲。或一村不能演羅戲,眾皆鄙之,村人亦自以為恥。”可見當時在中原地區羅戲之盛行,足見一斑。
大笛子戲,它以演唱用俗曲編成的劇目為主。它的曲調是由當時中原民間流行的俗曲小令(如“山坡羊”、“娃娃”、“韭菜花”等等)所組成。后來又吸收了其他劇種的唱腔、表演和劇目。它和大弦子戲、柳子戲、卷戲等同出一源。因以大笛為主要伴奏樂器,所以叫“大笛子戲”。
范縣“大笛子戲”活動地域甚廣,主要在山東、河南、江蘇、河北、安徽交界處的四十多個縣市。東到泰安、曲阜、泗水、兗州、寧陽,遠及沂南、莒縣、臨沂,南到河南省的商丘、開封、淮陽、徐州、太康、蘇北、皖北、豐、沛、蕭、碭;北至河北的邯鄲、館陶、大名諸地,近千年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