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王偉賓
河南商報記者程時培
實習生吳智星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姓名權”的立法解釋。
解釋明確,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考慮到社會實際情況,公民有正當理由的,也可以選取其他姓氏。
但近日,鄭州市民肖先生稱自己有正當理由,卻也無法將孩子改成蕭姓,為此傷透了腦筋。這是咋回事兒?
原因
漢字簡化,蕭姓誤為肖姓
肖先生一家從姓蕭變成現在的姓,緣于新中國成立后的漢字簡化。
據了解,上世紀50年代,我國《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漢字簡化方案》頒布,不少人以為“蕭”是“肖”的異體字,或認為“肖”是“蕭”的簡化字,便直接將“蕭”改為“肖”。一些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為蕭姓居民辦理身份證、戶口登記、入學手續時,也常常寫為“肖”。
1977年,《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實行,以“肖”代“蕭”的情況就更普遍了。1986年,該方案廢止,但大量蕭姓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上,都已經變成了“肖”。肖先生和父親就在這期間被改成了肖姓。
但現在,肖先生說,父母老了,總念著將孫輩的姓改回蕭,“以便將來認祖歸宗。”
醫院
不能開“第三姓”出生證明
今年2月,肖先生的孩子在鄭州一家大型婦幼保健院出生。趁著孩子還是“一張白紙”,一家人商定將孩子的姓改成蕭姓。
肖先生讓醫院給孩子開出生證明時,遇到了第一個難題。
“醫院說按照規定,不能給孩子開父母之外的第三姓。”肖先生說,人家按照規定辦事,自己也無話可說。
醫院表示,如果非要開成蕭姓,肖先生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一個改姓后能上戶口的證明才行。
肖先生說,他找到南陽路派出所戶籍室,但戶籍警表示,開不出這樣的證明。
派出所
孩子要改姓,孩子爸得先改
在網上查詢到大量改姓成功案例的肖先生致電河南商報記者,希望記者陪他一起到派出所溝通。昨天上午,河南商報記者和肖先生一起,來到南陽路派出所戶籍室咨詢。
戶籍警表示,按照規定,肖先生的孩子要改姓,必須得肖先生自己先改。“你不改,孩子就不能改,孩子只能隨父姓或母姓。”
一名工作人員說,自己的夫家也從蕭姓改成了肖姓,“考慮到后續手續繁瑣,以及對以后的影響,我們自己也沒改。”
戶籍警表示:“如果父子姓氏不一樣,將來不好證明父子關系,孩子將來想辦護照,想出國旅游都困難。你再好好想一想。”
肖先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我現在改姓的話,車本、房本,甚至是結婚證都得改,牽涉的東西太多了。”
說法
在鄭州,改姓比改名麻煩
昨天,鄭州市商城路派出所一名戶籍警說,改姓相當麻煩,得提供非常充分的證明,前期審批手續非常嚴格,還得報到市局審批。
該戶籍警舉例說:“如果是因為奶奶改嫁而改姓,他得提供奶奶再婚的證明以及當初改姓的證明,還必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檔案材料等。”
另有民警表示,改姓需要準備的材料,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得清楚的,不同情況需要不同的材料,后續手續也很麻煩,“各種證件、身份信息都得變更。”
而對于改名,工作人員稱,較改姓容易些。“前期審批沒那么繁瑣。”河南商報記者到金水路派出所戶籍室人民路服務站咨詢,工作人員表示,未成年公民變更名字的,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在校生應提供學校學籍證明,并取得學校同意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必須改姓名者和其父母同時到場,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得準備齊全。”
而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的,必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準予變更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