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護傳承、鼓勵和支持開展傳承活動,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在市各縣區基層申報的基礎上,經過專家評審會評審、社會公示,2014年4月30日,開封市公布了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此次我市五縣五區及各有關單位共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九十余人,類別涉及民間文學、傳統美術、傳統音樂、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競技、民俗、傳統技藝、傳統醫藥共九個類別的四十個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經過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認真評審,確定了51人為市級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這些代表性傳承人在其行業內都具有較大的影響,技藝突 出,能很好的履行傳承義務。
本次市級代表性傳承人命名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原則,由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嚴格把關、評審、確認。命名代表性傳承人旨在促進有效地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使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得到進一步的弘揚和發展。